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不能保護兒童的社會很可恥

 ,  描述: 【聯合晚報╱社論】
今天有一則相關兒童的新聞,不是大消息,卻令人十分難過。一名因為家暴而被社會局安置的女童,竟然在寄養家庭的社區先後遭社區總幹事及警衛性侵。女孩逃離寄養家庭,在外流浪五天後才被警方尋獲。
. O/ {7 ]7 J0 G8 l2 K7 t+ a9 A% Q; s5.39.217.76
* e/ u+ ]2 A# ^tvb now,tvbnow,bttvb上禮拜也有一則兒童新聞,說起來只是個案,同樣令人難過。一個小男孩,被智能不足的母親長年關在陽台,當狗一樣地養。小孩語言能力不佳,且因長期營養不良,體重只有同年齡兒童的一半,已有肝、腎衰竭現象。救出他的警察都感心酸憤慨不已。: n) C+ E( M, f3 Q

4 x3 v) h( P  O% Q3 y; s/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這一類新聞,發生在政治紛擾、景氣衰退的此刻台灣,不見得能引起社會關心。但老實說,台灣「對兒童不友善」的環境如果不能改善,是社會全體的恥辱!
$ p: e; r- o# _6 z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c. x4 `! {. P5 n6 j( b
台灣的兒童受虐、受害事件,三不五時發生,長期下來已不可勝數。這些事件有幾大類型。第一類是父母將孩子視為「私產」,當大人遇到挫折時,去燒炭、服毒、跳水,帶著孩子一起走。因此喪生的無辜小生命,毫無逃生餘地。8 d# F$ o! X; i$ q0 t6 Y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p6 ~9 G' \, I0 t$ r: W
第二類虐童事件的加害者多是失職的父母、暴力的父母、無知或無能擔當親職的父母。四年前的邱小妹事件,除了可惡的醫院之外,事件元凶是當街將她毆打重傷、終致死亡的親生父親。當時因「醫療人球」的主題而引起喧譁,社會大大地檢討呼籲了一番。但事實上,在那事件之前和之後,虐童案件從未暫歇。把年幼孩子打成重傷、打到腦死、打得體無完膚的畫面,仍不時出現於媒體。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c+ Q: I) Z' q, L
公仔箱論壇+ h4 j2 g& |* b. ~, q
第三類和孩子生活的環境因素有關,有時甚且和社工體系失職有關。孩子被凌虐、被性侵的場景,發生在校園裡、社區裡,有時甚至發生在被「安置」的過程中。這些事件格外叫人痛心,因孩子受到的多半是二度傷害。而社工人員失職未必出於故意過失,很可能就是人力不夠、注意力不夠、專業判斷不夠的後果。5.39.217.76! W/ s: E& ?2 n# E! _
" M  E9 c4 B) f3 @: S* h; O
要防治這類事件,首先須改變「孩子是父母財產」的觀念,但這並非易事。在保護兒童人權的前提下,制度上要使公權力有「法入家門」的空間,公私立社工部門也要投入更多保護兒童的資源。如果讓這些傷害兒童的事件一直發生下去,台灣真的很可恥,很丟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