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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古勒馬: 沒有大台 五大自由 缺一不可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9-8-29 09:22 AM 編輯 tvb now,tvbnow,bttvb2 N5 E+ }, C: v3 K# g(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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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勒馬: 沒有大台 五大自由  缺一不可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b- ]) }0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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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P6 t$ Y/ c2 |: L3 ]" H! @6 J% }公仔箱論壇拜讀林行止先生8月22日的專欄「獨立調查有利建制 近況偏見忘卻核武」,以 FlashMob 的「假即興」來比喻現時自稱是沒有大台的「逆權運動」。FlashMob 固然是非常有組織,預先綵排,「假即興」的表演方式。只要上 YouTube 搜查 FlashMob Rehearsal 就可以看到不同 FlashMob 幕後的綵排情況。自90年代尾,美國開始有 Reality TV 的出現後,這種「假作真時真亦假」的表達方式,受到某些觀眾的一定支持,才可以長做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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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要去想像一個沒有大台的社會運動,就有如想像一個沒有時間開端的宇宙一樣,同樣的匪夷所思,使人摸不着頭腦。著名物理學家 Lawrence Krauss 就有一本名為 “A Universe from Nothing: Why There Is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 的著作,作者看過後,一頭霧水,看過好像沒有看過,但是又好像有一些得着,非常之玄妙。相信,這也是「創世記」有龐大市場的其中一個原因,相比下,實在是「白癡也能明白」。公仔箱論壇4 n. @& F' b' ~: d* I* ]) h

9 x  Q% D6 u2 {- L+ p$ ?8 d# L這場運動跟以往的運動不一樣,一直強調沒有大台,令政府不能以「擒賊先擒王」的手法去應付示威。話雖如此,真的是沒有大台嗎?我相信,最接近是領袖的人,是已經在囚的梁天琦。梁天琦在不少年輕人心目中,可以說是一個精神領袖,就是口號,也採用了他2016年參選時的「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但是一個在囚的人又怎能成為這兩個月來「逆權運動」的領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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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大台並不代表沒有組織。在「假即興」娛樂興起的同時,電腦世界興起了一樣叫 BitTorrent (位元洪流,簡稱BT) 的科技。BT 就是把以往 P2P 的 Point to Point 演變成 Peer to Peer。雖然用了同一英文簡稱,但是其設計理念完全不一樣。維基百科形容 BT 為「用戶群對用戶群(peer-to-peer),而且用戶越多,下載同一檔案的人越多,下載該檔案的速度越快。且下載後,繼續維持上載的狀態,就可以「分享」,成為其用戶端節點下載的種子檔案,同時上載及下載。」最初的 BT 仍然有一些漏動,未能做到完全沒有核心。但是隨着科技的發展,現在已經發展出 DHT,全稱為「分散式雜湊表」(Distributed Hash Table),把核心進一步打散。簡單來說,BT 是一種依靠群眾,沒有核心,分享檔案的技術。近年新興起的比特幣 (Bitcoin) 背後的「區塊鏈」技術,設計概念上,和 BT 的 Peer to Peer 有不少共通點。其中的一個目的,也是為了盡量減低有權力核心的弊病。這兩種比較新興的科技,就已說明了「沒有核心 只靠群眾」的可行性是確確實實的。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x5 o  F- e4 l.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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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觀察了兩個多月在連登和 Telegram 群組內的討論,我比較傾向相信沒有大台這個說法。「小台」是有的,也就如 Peer to Peer 的戶群一樣。如果硬是要說「逆權運動」背後有大台的話,我相信這個「台」並不是一個人,一個組織,更不是一個國家。當然,如果當中有人或「外國勢力」「推波助瀾」,這也是絕對有可能的,但是始作俑者,仍然要歸於多年來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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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9 F  C1 k0 k+ y5 [( \  ^tvb now,tvbnow,bttvb如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話,恐怕最後得出來的結果,發現大台的「台」是「網絡通訊平台」。這兩個多月,記者不辭勞苦的報道,得到廣大民眾不少的讚許,也體驗了香港仍然有一定程度的新聞自由。但是在現今電子傳媒的年代,新聞自由是需要依靠網絡通訊自由的。我一直以來的恐懼,就是通訊網絡受到攻擊。他們不需要像內地般阻擋香港人用 WhatsApp 上 Google,「他們」只需要使有限量的 DDOS 攻擊 (Distributed Denial-of-Service attack)亦稱「洪水攻擊」,令有關的通訊服務慢得「生不如死」,示威者的組織力將會自然瓦解。' e- f0 B9 T' G0 G

8 b% m* x4 z* r5 b年青人能善用科技,一個「巴打」在連登一個訊息「要人」,訊息以不同方式,一傳十,十傳百。轉眼間,便造成「一呼百應」的效果。黃大仙「踢拖街坊」就是一個例證。我們在珍惜思想、言論和新聞自由的同時,也必須捍衛電訊和通訊自由。在現今的香港的境況,除了五大訴求之外,這五大自由,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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