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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國歌條例》只為打壓異己而生 (傳媒工作者 林海) -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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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多時的《國歌條例草案》終於在上周公諸於眾,並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標誌着《國歌法》正式進入本地立法程序,在現今的政治現實下也勢必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份。諷刺的是,月初習近平還在向台灣同胞宣揚一國兩制的「優越性」,那邊廂,特區政府就緊跟黨中央的路線,將內地於2017年訂立的《國歌法》引進兩制下的特區,身體力行地向台灣展示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行的「成果」,當權者的「誠實」有時候確令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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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愛國、尊重國家象徵是否可以透過立法和刑事化就「培養」出來,相信具正常邏輯思維的人都會看到箇中荒謬。摒除這一點,細看《國歌條例草案》,語焉不詳、充滿爭議的地方比比皆是。刑法訂立首重清晰,怎樣算是犯罪必須說得清清楚楚,然而《國歌條例草案》卻有多處字眼含糊、意義不清,最後如何執行,可能只在於執法者一時判斷,這樣的法律一如內地的尋釁滋事罪一樣,最易被當權者濫用來壓制異己。tvb now,tvbnow,bttvb5 D8 ~% b: `. @- _6 N+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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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草案第7條:「任何人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即屬犯罪」。然而何謂意圖侮辱、何謂以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卻是沒有客觀標準,可以任由執法者定義。像是幾年前,委內瑞拉軍樂隊當着習近平的面把《義勇軍進行曲》吹成荒腔走板的「鄉村小調」,算不算是意圖侮辱、貶損奏唱?當然,《國歌法》不能用以懲罰委國軍人,但練習不足導致走音卻非委國軍人專利,假如有香港樂隊公開演奏出錯,律政司是否又要以意圖侮辱、貶損奏唱告之?2 T. H3 \& m# @6 B

3 D3 o1 X4 n" i$ M" O3 }公仔箱論壇又有精通音律的香港網民單憑一雙順風耳,即能在YouTube上以鋼琴演奏「還原」了這首「委內瑞拉版」國歌,更提供教學。在常人眼中,這或許只是個樂迷的「學術研究」,又或是無傷大雅的玩笑,但在《國歌條例》之下,只要執法機關認為你是意圖侮辱,就可以逮捕歸案。然而執法機關如何知道你的意圖?是否如同議會選舉一樣,單憑一個公務員的信與不信,就可以分出你是意圖侮辱,還是純粹的音樂研究?訂立如此含糊的法律,在政治紅線遍地、當權者壟斷「愛國」話語權的今天,只會成為方便當局打擊異己的工具,別無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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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制人士聲言,諸如美國也有為國歌演奏訂立法例,為何中國不可?首先,美國的「國歌法」只有規定國歌演奏時在場人士應有的禮節,卻沒有罰則,也就是說政府無從以法律對不遵守的人予以追究,這與中港《國歌法》本質上截然不同。其次,即使美國沒有為「國歌法」刑事化,遇上濫權總統,一樣可成為壓制異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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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足球運動員柯林.卡佩尼克(Colin Kaepernick)2016年開始在球賽前奏國歌時單膝下跪,以抗議美國警察對黑人的種族歧視行為,並獲得不少人支持及仿效,卻被總統特朗普和極右分子炮轟不愛國,「拿着百萬年薪卻不知感恩」(與中共的吃飯砸鍋論可謂異曲同工)。特朗普縱然不能繩之於法,卻多次公開要求球會解僱所有參與「侮辱國歌」的球員,加上極右團體施壓,引發美式足球界的極大爭論。結果,在球場上表現優秀的卡佩尼克在2017球季不尋常地不獲續約,也不獲任何一間球會招攬,形同某些香港藝人在內地被封殺一樣。卡佩尼克目前正入稟控告美式足球聯盟合謀令所有球會不與他簽約,案件仍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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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2 v$ B: Q' Q& R7 y" Q在崇尚法治和表達自由的美國,一但遇上濫權總統加上極右團體亂舞,尚可發生這種打壓言論的事情,在習近平極左思維全面管治下的香港,特區政府、各種「愛字頭」再加上《國歌條例》正式訂立,你相信香港人還能擁有表達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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