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港澳台] 「四無司長」鄭若驊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公民黨主席 梁家傑) - 梁家傑

3 @: n4 F( B9 f

; [% W/ L: W+ k- I公仔箱論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潛水足足兩星期,到聖誕翌日外遊回港會見傳媒,一如所料令人失望。但最令筆者震驚的,是她在回答提問前煞有介事地說:「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的同事,我們才會外判。」只因這個說法有關律政司刑事檢控政策一項極重大的破例決定,影響深遠,根本不可能在全無先兆和徹底討論前,由鄭若驊一個人宣佈。
! P! u* J+ g! z8 h+ }-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P7 F$ ]* b2 o; f) ]% \8 r) {1 v公仔箱論壇律政司行之已久的慣例,是凡涉及高官和敏感政治人物的案件,都會先尋求司外獨立大律師意見,例如梁錦松、林奮強、許仕仁和曾蔭權等案皆是。理由很簡單,就是要徹底排除公眾疑慮,擔心有官官相衞、徇私、包庇、護短造成不公,破壞公眾對法治的信心。公仔箱論壇  r* V+ h* ?4 u( @& p

$ C. A# \  _- }8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律政司早前決定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所涉UGL案,謹拋下一份兒戲聲明,稱「證據未能確立戴德梁行不同意梁振英接受這些款項」,又說「5,000萬元是梁就任特首前收取的」,不涉利益衝突故認為梁毋須向行政會議申報。前者根本站不住腳,因為不能證明不同意不就等於同意;何況戴德梁行股東原來可得的5,000萬都掉進了梁的口袋,他們為何會不反對?後者更是邏輯本末倒置,不符利益申報制度的精神,違反常識;有無利益衝突,是由行政會議而非申報者決定。所謂的「沒有足夠證據」已經難以服眾,及後披露原來該案破例沒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就惹來更大抨擊。
( h2 c, W3 _! a# ](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4 s2 R! w7 T8 [7 ztvb now,tvbnow,bttvb法治其中一個核心原則是正義不僅要伸張,還須彰顯於人前(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seen to be done)。梁振英涉案時是行政長官,今天位居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國家領導人級別,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就決定不起訴,實在難以平息公眾對於「放生梁振英」的懷疑。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7 `& f  A( k; D

/ g8 Q; O! w3 p$ x* K, R筆者看到的是鄭若驊這個宣佈劃地為牢,今後律政司要外判案件豈不是只限於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內工作的司內人員所涉案件?這樣亦否定歷任律政司司長就涉及高官和政治敏感人物案件外判的做法,她主動說不評論過去做法是「啱定錯」,言下之意是她認為過去有錯嗎?
- x0 R! L  |4 {2 D" Y) I! n+ R$ J8 m. I  H% r
鄭若驊這種態度很危險,自以為講十次就變真理,就可改變法治精神的核心價值。當她在不檢控梁振英UGL案上理屈詞窮時,就拋出這一套新政策。一切都因一個人一念之間而轉移,這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9 `! t8 i! D' Y$ T( Z5.39.217.76- f. v- E# f. M
經此一役,鄭若驊對「四無司長」這稱號當之無愧。她為自圓其說,違背上述重要原則是「無恥」;涉律政司內人員案件才外判,是對過往外判的大案顯得「無知」;沒有跟隨一貫檢控程序是「無能」;以如此輕率的說法回應香港人疑慮是「無賴」。tvb now,tvbnow,bttvb9 z6 ^+ e3 i4 C$ G1 @& y. R
公仔箱論壇5 }" A% {, P& |
收回只在涉及律政司司內人員的案件才外判的決定,宣佈就梁振英UGL案件尋求獨立大律師意見後,再重新檢視決定。要挽回香港人對法治的信心,這是鄭若驊最起碼應該做的。
/ D& ]( \: U#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G  }7 d* n0 Stvb now,tvbnow,bttvb梁家傑
! U8 N* ?& f9 b  q5.39.217.76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公民黨主席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