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小六女生施美人計 劫掠網友

小六女生施美人計 劫掠網友
; X% I: y. l8 T1 ^
+ P2 {# g! n  J- B' w6 w3 @. m5.39.217.76

【本報香港訊】只有11歲就讀小六的女生,先後在會及屋誤交兩名18歲損友後,年紀輕輕便組隊四出招搖撞騙兼打家劫舍,不但在網上聊天室以「美人計」誘網友外出見面劫掠,更「唔熟唔食」套取同學住址,待對方一家外出時上門爆竊。被捕三人22日於區院承認行劫、盜竊及爆竊共八罪,尚未成年的女被告須轉介九龍城法院兒童庭處理,獲准保釋至7月30日判刑。 兩名報稱無業、僅得中三學歷的男被告梁茂松及潘銘,雖只得18歲,但已分別擁16次及八次案底並正在服刑中,他們與一臉稚氣的11歲女被告22日在庭上面對嚴重的行劫罪,應訊時「面無懼色」猶如事不關已。 相反,陪同女被告到庭的母親得知女兒須轉介兒童庭判刑後,即失控在庭上嚎哭。 三名被告分別承認爆竊、盜竊、行劫及處理贓物共八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1月至3月間,在石硤尾、黃大仙、旺角及長沙灣等地干犯上述控罪,案中六名受害人分別被劫及騙取總值逾2萬8000多元的現金、手機、金飾及相機等。兩名男被告待取報告還押至8月5日判刑。 控方案情指,梁姓首被告於網上聊天室扮女仔,結識兩名分別17歲及27歲的男事主後,邀約對方在寓所會面,兩事主先後應約,而女被告則扮演該網上女子,誘他們到天台幽會。而早已在該處守候的兩名男被告,則施施然向「獵物」毒打及行劫,並用膠紙及電線綑綁事主的手腳。 三名被告亦曾藉潛入學校找朋友為由,到黃大仙區要求一名15歲男生借出校服,男生答應並「引狼入室」帶三人回家換校服,期間更將素未謀面的女被告獨留自己家中,並「好心」帶兩名男被告到學校找人,男生事後回家時,發現家中失竊1萬2000元財物。 除向陌生人埋手,被告亦「唔熟唔食」,由女被告出面誘使女同學道出住處及家中無人時間,然後上門爆竊。一眾事主被劫或被騙均有報警,警方在本年3月底於街頭截查形可疑的潘姓男被告時,發現他身上有贓物,警誡下他承認替朋友處理贓物,警方事後更將同案另外兩被告拘捕。

2008-07-23

' P! l3 N" G7 k  s$ x, W0 s

Wow...this girl is too clever, looking for her own classmates...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