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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家如廁跌傷 男子獲賠270萬

【本報香港訊】男子四年前使用酒家洗手間時跌倒,頭部受到重創,,導致不能繼續工作並要提早退休。事主稱,因酒樓的洗手間環境惡劣且有積水,導致他絆倒,遂入稟高等法院向酒樓東主索償,11日獲判勝訴,並可獲270萬元的賠償。 原告梁啟新(譯音),被告為在長沙灣經營金翡翠海鮮城的德誼有限公司。高院暫委法官姬大維11日說,雖然酒樓一方的證人稱當時洗手間相當乾爽及清潔,並沒有積水,不過,事主的家人稱事發後他們進洗手間看事主時,確看見洗手間環境惡劣,且有當時的相片為證。

2008-07-12

公仔箱論壇. v  K3 O) q& Q# ~" b

唉。這樣得事。。究竟係好定唔好呢。。。
梁啟新(譯音) ??? Why trans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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