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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主任涉貪 12罪名全成立

【本報香港訊】香港電台節目主任陳敬創被控串謀詐騙港台九萬多元,10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12項控罪全部成立。法官裁決時直言,相信確有港台員工曾濫用只供自由撰稿人領薪的9A表格,例如曾智華用以申領晚飯及飲酒開支,但認為只屬一小撮人所為,陳不能以此作辯護理由。法官指陳明知填報領款表格必須資料準確,卻利用母親戶口及假文件領款逃避政府監察。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作參考,陳獲准保釋候判。 40歲的被告陳敬創,案發時任職港台節目主任,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及十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書罪成。案情指陳於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替港台製作《晨光第一線》等節目期間,墊支茶點及的士等雜費,他為討回款項,涉串謀唱片騎師彭晴等,藉訛稱陳母及彭母替港台提供撰稿及資料搜集服務,成功向港台申領9萬3000多元。 法官邱智立10日裁決時指出,被告擁有碩士程度學歷,加入港台亦已15年,明知填報申請表必須資料準確,而該9A表格內容明顯只供自由撰稿人申領酬金之用。法官指被告身為港台長工兼公務員,一直以自己戶口透過自動轉帳形式支薪,若他獲允許申領兼職演員薪金,則根本毋須以母親戶口及假文件領款,可見他是為逃避政府監察,其領款行為不誠實,以母名義領款實屬藉口。

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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