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訊)上訴庭今日裁決,擔任官職者不能就媒體的指責而提出訴訟,除非是涉及誹謗個人名聲。
; I: z8 y& q& _. A# O2 z! V以羅哈娜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批准《前鋒報》大馬有限公司撤銷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起訴《前鋒報》誹謗的訴訟。+ R5 _1 r9 |. _. W; B& z
對事不對人公仔箱論壇8 C9 i$ ~5 ?4 r+ H _4 O
羅哈娜是引用英國德比郡議會,起訴泰晤士報公司的庭案為例子,即英國法庭裁決地方政府不能起訴他人誹謗。
) Z$ }( B3 Y* _1 \* g9 I" P5.39.217.76她在判詞中說,法庭認為《前鋒報》的文章內容是針對安南耶谷的大臣職而非個人,因此安南耶谷對該報提出的誹謗訴訟應撤銷,並諭令安南耶谷支付3000令吉的堂費。公仔箱論壇5 t, c2 v& |4 i
另外兩名法官是上訴庭法官依魯斯和高庭法官林添鑽。. N$ G6 [( B# N
安南在去年12月5日入禀法庭,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在去年11月9日在《前鋒報星期刊》,由署名阿旺士拉末的專欄文章“安南很厲害嗎?”(Hebat Sangatkah Adnan),而要求普通賠償、加重賠償、懲戒性賠償、利息和堂費及他所認可的道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