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21日發表社評說,“立法院”日前開議,民進黨黨團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並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修正其原先本版本。此舉不僅顯示民進黨投機本色,也證明當初的杯葛,完全是為反對而反對,沒有任何正當性 - p) c" {' w0 y3 d9 K, x
4 O9 b. h5 @/ M' T+ F6 \3 \, v 岸協議監督條例當初審查時,民進黨黨團版開宗明義即揭示“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以下簡稱兩國協議)之相關事宜,特製定本條例”;後來在“立法院”審查時,綠營各種版本被程序委員會退回一百多次,主要原因就在兩岸定位問題;國民黨堅持依“憲法”精神為“一國兩區”,民進黨及民間版則強調“一中一台”。 5.39.217.760 F$ J% l+ W0 y1 `" C/ ~& ]% s
/ u. E& P- r: x- B, L( Q公仔箱論壇 如今,民進黨在“立法院”己經超過半數,要通過其黨版兩岸協議督條例,本應輕而易舉,但民進黨卻突然大轉彎。黨團總召柯建銘坦言,不會沿用過去版本的稱謂,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來修正,預期未來將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定位,也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來訂定名稱。 # J! Z5 l# V" F8 ~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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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進黨中央主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的邱太三也指出,兩岸監督條例草案目前有四大爭議點要釐清,包括草案名稱;事前參與和事後審查的強度;溯及部分,己經執行生效的兩岸協議等總計有二十三個、剛簽完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立法審議中,目前正在進行的貨貿協議要怎麼處理?第四,“立法院”己經通過的兩岸協議要不要公投? 毫無疑問,邱太三提出這些爭點,主要就是為民進黨解套;因為草案名稱如果帶有“兩國論”的意涵,勢必使兩岸關係陷於地動山搖;公民和“國會”事前參與和事後審查,如果強度太過,將使行政部門遭到掣肘,談判難以進行;己通過的二十三項協議以及服貿和貨貿協議如果翻盤,可能使己通過的兩岸協議全部失效,未來更無法進行簽訂新的協議;涉及主權、政治事項的兩岸協議,如果還要公投,兩岸根本就無從簽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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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說,諷刺的是,這些都是當初民進黨所堅持的主張,如今民進黨卻急著要跟民間團體溝通,並且要凝聚黨內共識,向國民黨政府原先的版本修正。這表明民進黨其實深知本身的版本完全禁不起考驗,只能用來騙人,真要付諸實施,就會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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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g0 X+ o% j& c3 ~- c+ O 事實上,如果未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照當初民進黨版和所謂的民間版內容通過,除非民進黨政府根本不想跟大陸簽訂任何協議,否則一定天下大亂。舉例來說,如果“立法院”可以事前監督;審議時如果不是包裹表決,而是可以逐條修正、附加條款或保留,兩岸行政部門簽訂的協議勢必算不得數,也等於完全由“立法院”指揮行政部門談判;如果兩岸談判前、談判中都要舉行公聽會讓公民參與;協議簽署前,草案內容又必須完整公開,不只會影響談判時效,延宕協議簽署時程,而且也將使談判籌碼與底牌提前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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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說,總之,民進黨在野時刻意誤導民眾;如今,民進黨即將執政,為了穩定政權,順利推動政務,又不得不遵循國民黨以往的政策。這種作法與其說是務實,不如說是投機;儘管如此,只要對國家有利,也無須太過苛責。問題是,民進黨就算不還國民黨公道,至少也總該跟多年被它蠱惑的選民,特別是年輕人,有個交代,為什麼民進黨一定要拿香跟著國民黨拜?否則何以自圓其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