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時事討論] Uber 挑戰法治

Uber 挑戰法治3 t3 L& P# r" m" c- m
tvb now,tvbnow,bttvb0 w& V; v3 A& w; }9 h3 n
爭論這麼久的Uber與的士的矛盾,絕對不是科技因素,而是政府對市場管理的問題。Uber的商業模式表面上建基於App的技術條件,實際是對政府現有市場管理制度的衝擊。
4 e0 b) m, [% i9 w5 m$ Y' b* b+ @公仔箱論壇
% w0 x+ K. A- r: m的士或收費載客服務在政府監管之下並沒有開放市場。政府的監管包括從收費到保險、維修檢查等一系列的法規制度。Uber的做法是漠視這些法規制度,自行從事有關業務,本身便構成蓄意犯法,乃至教唆別人犯法;楊國雄局長說它挑戰香港法治並沒有錯誤。公仔箱論壇3 @7 W) U. l& F6 s+ Y$ E& [
0 h7 N5 W  @" d/ e
一些人以科技創新為理由來維護Uber,可能只懂科技,不懂法律,近乎法盲;也可能基本不知道香港有關服務市場的情況與Uber的經營方法,胡亂發言。) W& {2 v$ V. o+ d
6 G4 ~+ l: I8 Q5 @3 ~4 ^
的士服務的問題關鍵在於供應,也受制於市場上的寡頭壟斷。政府可擴大供應,增加的士牌照。一是打擊牌照壟斷者的反競爭行為;另一是有更多的士投入服務,以競爭提升服務。而打擊壟斷的方法可以是發牌以自用為主,限制轉讓,也禁囤積居奇。
3 i( h- q$ O! `3 o  Ltvb now,tvbnow,bttvb+ f' r/ C% e* Q: M' j
有的士司機的提法十分準確:若要開放載客服務市場,則全面開放,不能限於對Uber開放。開放也應監管,與現有的士等同樣受法規制度管理。另一可能性是全面開放,也對的士的監管開放,來保證市場公平競爭,不給Uber特殊照顧優惠。載客服務為保乘客安全,政府不能不管,這是香港法治的基礎。用Uber來衝擊法治,純粹是政治行為,背後是不合理的個別經濟利益。
冷眼旁觀天下事  笑談細看風雲變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