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昨開會期間,6名勞方委員不滿資方只接受以合約來規管工時,集體離場抗議,惟資方代表指,從沒認同須立法規管工時;主席梁智鴻對勞方離場感可惜,冀他們重返會議促成完整報告。
3 P2 f4 t$ I0 b7 w, ~( ~: Q( V7 e2 S公仔箱論壇會上昨曾討論新增的數據組合,以月薪2.5萬元或以下、每周工作44小時、超時補水1.5倍來計算,僱員因超時工作帶來的潛在平均薪酬增1成,推算可能推高通脹率約4個百分點。0 s F, m J! b; K( D
合約工時立法 合理化長工時
" z; ^: U% R# J# F* ~, y1 w除劉千石外,6名勞方委員昨在開會1小時後拉隊離場,勞方代表吳秋北稱,3月18日會議有共識,要以立法方式規管工時,惟資方只願以合約形式規管,不少工種有合約仍有無償加班情況,以合約工時立法後更合理化長工時,僱員無議價能力,令社會無法接受,故離場抗議。吳對離場感遺憾,強調沒經勞方確認的諮詢文件「沒有任何代表性」,又指「若在人數相對較少的的會議都無共識」難在公眾諮詢取得結果,若資方承認318共識,將願意重返會議。) ]3 v0 ^% B- K- r9 J
另一勞方代表梁籌庭稱,會議派發文件是導火綫,內容指委員會就工時政策歸納出數個主要原則,提到「以立法方式規管僱員工時的政策」,惟318的會議紀錄只提及「以立法方式規管僱員工時」,沒有「的政策」。tvb now,tvbnow,bttvb! F/ n0 H" b/ c2 r/ d1 ?
月入2.5萬下 倍半補水如加薪10%; x6 u" v! p& y+ W6 N
資方代表劉展灝則表示,318會議沒共識要立法規管,只認同要合約規管工時,認為就合約工時立法已足夠保障僱員。另一資方委員施榮懷則指出,勞方委員不應有「必須立法規管工時」的前設,委員會目的是探討應否立法規管及以何種方式規管。
/ _3 R" l& V' N! }; J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對勞方代表離場表示惋惜及失望、但非絕望,否認會議是談判破裂,今次如跑馬般已入直路,並開放考慮是否立法規管工時,預計下月開始諮詢,將28個方案以工時歸納為3組,再根據意見確定可再研究的方案,但原定3月提交報告予行政會議的計劃或會延期一至兩個月。他強調一切以數據為依歸,被問到若諮詢缺乏勞方代表是否沒代表性,他表示會諮詢長工時工種的工會代表,包括勞方的聲音,但仍冀6名勞方代表繼續開會討論。# M+ |! o b( e
會議昨增加勞方曾要求的新數據方案,以月入不超過2.5萬元、每周工作44小時及加班補水1.5倍來計算劃分,相關僱員佔全港僱員的37.7%,超時工作的僱員潛在平均薪酬增幅約為1成,但此組合涉及約216億元薪酬成本,如企業全數以盈利抵銷,將有1萬間企業轉盈為虧;在經濟溫和增長2%下,新增方案料推高通脹率約4個百分點,或導致3.4萬個職位流失。
$ X8 q( k: b# v, |政府過去只就3個工資水平,分別是月入1萬、1.2萬及1.5萬;工時為每周工作44、48、52小時,加班補水1倍、1.2倍及1.5倍,共27個參考組合進行研究,現增至28個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