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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民航處:12月暫有十航空公司可徵客運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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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m/ G( k1 D; j: @6 @8 X8 A民航處最新公布,下月暫時有10間航空公司獲准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 新公布的附加費水平維持不變,即短途航班最高為25元,長途航班最高為112元。- o5 D2 l3 ?: T: r6 k& }

  e0 \4 {  U7 I4 y. V: [! p/ N1 ?tvb now,tvbnow,bttvb有關收費有效期為十二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根據民航處資料,十一月份共有72間航空公司獲准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下月暫時有十間包括國泰航空、港龍航空、香港航空、香港快運航空、新加坡航空、嘉魯達印尼航空、土耳其航空、蒙古航空、華信航空及美國達美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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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B7 q( S, ^4 V9 v8 U燃油附加費是按機票出票當日收取的指定金額,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需經民航處審批。政府發言人指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在航油價格波動時,幫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額外經營成本。在國際油價大跌下,早前已有航空公司宣佈取消收取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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