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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私家車不能當賺錢工具公交會擬立法管制UBER

(吉隆坡28日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刻在製定新法令,管制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及私家車提供載送服務的司機,確保司機擁有良好的服務素質。
4 ?' q1 O; c" z5.39.217.76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卡欣說,大部分使用UBER應用程式的司機,沒向公交會註冊。5.39.217.769 t8 c7 b# O% O. I
他說,使用私家車提供載送服務屬違法行為,因為私家車只限私人用途,不能作為賺錢工具。5.39.217.767 F% f$ E4 {+ S+ \
沙希淡卡欣今天在下議院回答公正黨務邊區國會議員李文材醫生的提問時說,公交會與德士業者、UBER多次開會,清楚表達政府在管理公共交通服務所持的立場。( Z, [% T* w" Z$ \7 X
他說,當局已致函擁有德士執照的業者,要求他們遵守規則。公仔箱論壇% y2 V( T, m* o
部長說,政府只授權德士司機使用上述手機應用程式服務乘客,以沒有准證的車輛載客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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