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民政黨婦女組今天建議政府擴展刑事法典的強姦定義,即使在自然的情況下遭任何物體插入陰道的行為都應被視為強姦。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Z' o1 ?. d- c+ l' R8 v, A
該黨婦女組主席拿督陳蓮花說,政府的當務之急是修改法令,維護女性的權益和尊嚴。
, j: }: T2 \9 d1 a她今天主持民政黨婦女組中委會會議後,在記者會上針對上訴庭推翻高庭判決,判60歲老翁強姦少女罪名不成立而評論。陳蓮花坦言對法庭的判決感到失望,因為老翁以沾精液手指插入受害者私處不符合強姦定義。tvb now,tvbnow,bttvb& {) N6 p' e ~& t
大馬司法危險先例
# X; b/ L) Z$ F8 u' f R5.39.217.76她形容判決是對女性權益及尊嚴的侮辱,同時也將成為大馬司法的危險先例。' a% J" M3 b4 A
“我認為這是我國在保護女性和孩童權益鬥爭上的一個黑暗時刻,法官以受害者同意的論據來合理化肇事者的行為,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 e! {* I: P" Y; t. u( Gtvb now,tvbnow,bttvb她說,根據2001年兒童法令第2條文,年齡低於18歲者在心理和思想上都不能成熟理解他們有權拒絕任何親密行為,因此受害者的同意不應合理化肇事者的侵犯舉動。
. f% n5 _ @, t7 a* C公仔箱論壇肇事者須為罪行負責+ G* f! c: C# e, S! K' Z
陳蓮花認為,涉及案件的男子可在刑事法典第375(1)條文下被控,即所有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者,無論少女是否同意,都可構成強姦罪。
% m8 @* b1 S) g. k) l; U1 v5.39.217.76“法庭以受害者同意之前的性行為,使肇事者脫罪,這是不合理的。”
: W# u0 T( |. `& E) H4 i公仔箱論壇另一方面,她說,在此案件中,社會正義必須得以伸張,肇事者必須為他的罪行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