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民政黨婦女組今天建議政府擴展刑事法典的強姦定義,即使在自然的情況下遭任何物體插入陰道的行為都應被視為強姦。7 O+ r: @, Q% x$ h1 @6 h) g
該黨婦女組主席拿督陳蓮花說,政府的當務之急是修改法令,維護女性的權益和尊嚴。
) S6 |. E+ k9 g$ M' n她今天主持民政黨婦女組中委會會議後,在記者會上針對上訴庭推翻高庭判決,判60歲老翁強姦少女罪名不成立而評論。陳蓮花坦言對法庭的判決感到失望,因為老翁以沾精液手指插入受害者私處不符合強姦定義。
1 r% }! d! ]8 e/ y S5.39.217.76大馬司法危險先例
# p0 T1 P/ n0 g. C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她形容判決是對女性權益及尊嚴的侮辱,同時也將成為大馬司法的危險先例。
9 n( c$ J6 D4 R$ ^# `# e* e,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我認為這是我國在保護女性和孩童權益鬥爭上的一個黑暗時刻,法官以受害者同意的論據來合理化肇事者的行為,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 J4 |5 q& ^: i" L6 ?9 d公仔箱論壇她說,根據2001年兒童法令第2條文,年齡低於18歲者在心理和思想上都不能成熟理解他們有權拒絕任何親密行為,因此受害者的同意不應合理化肇事者的侵犯舉動。
9 |4 j" e K) x; `' V4 E8 J; r5.39.217.76肇事者須為罪行負責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E# F, F0 @. J! d; r
陳蓮花認為,涉及案件的男子可在刑事法典第375(1)條文下被控,即所有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者,無論少女是否同意,都可構成強姦罪。tvb now,tvbnow,bttvb, R3 |7 Y$ r8 F1 P r1 O7 i$ I
“法庭以受害者同意之前的性行為,使肇事者脫罪,這是不合理的。”
+ d J8 J/ B+ Q#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另一方面,她說,在此案件中,社會正義必須得以伸張,肇事者必須為他的罪行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