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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旺報:由國共開始建構兩岸和平框架

台灣旺報15日發表社評說,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朱習會倡議,探討構建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這個框架應該就是廣義的和平協議。自2007年10月當時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首度正式提出,“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8年過去了,兩岸和平協議只聞樓梯聲,卻未見人下來,以目前台灣政治形勢,再花一倍時間,恐怕也難達成。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不需要對兩岸和平統一的路線做出規畫,事實上,規畫愈清晰,愈容易建立方向感與累積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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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評說,2008年兩岸關係開始劇烈改變,但社會底層的對立與對抗本質並未改變。朱習會前夕,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朱衛東在《中國評論》月刊4月號發表專文〈對兩岸商簽和平協議相關重要問題的探討〉,指未來10年甚至更長時間,兩岸關係仍將處於國家尚未統一前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初級階段,進程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與牽制,必須進一步增進和加深兩岸的感情連結,逐步培養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形塑新的政治認同;應全力推進和落實以ECFA主體的兩岸經濟合作工程,加深兩岸全方位的利益捆綁,以經濟合作成效來培養和擴大島內贊同兩岸商簽和平協議的社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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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U# K7 c, _" x6 p& D) _tvb now,tvbnow,bttvb  朱衛東認為,初級階段是要加深經濟的融合,培養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等有了簽署和平協議的社會基礎,兩岸和平發展就可以進入中程階段,以正式簽署和平協議,建構起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 % d1 i# l; N0 i. i)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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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評說,大陸方面已務實體認,簽署和平協議是中程階段的議題,未來10年甚至更長都不可能達成,但還是希望國共積極探討。這有點類似90年代大陸在推動三通,在台遇到層層阻力,通航被上綱上線成政治議題,扯上兩岸政治定位,甚至被視為洪水猛獸、木馬屠城。和平協議也遇遭類似情況,也可以糾葛兩岸政治定位,也被譏為木馬屠城之心,尤其在終極統一的陰影下,阻力更甚於當年的通航。 . ?# z! k( g% F7 h2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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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三通阻力雖如排山倒海,但兩岸有遠見的有心人士,仍透過各種場合不斷探討兩岸通航的問題,幾乎把所有通航可能遇到的問題都爬梳過了,使社會條件愈來愈成熟,政治壓力累積到一定程度,扁政府也不得不從春節包機開始開放。做足了準備,歷史機遇一來,才不致手足無措,而能適時抓住,兩岸大三通終於在2008年政黨輪替後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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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O# n* l8 o' C! G4 Z社評說,借鑑通航的經驗,現在和平協議看似遙遙無期,阻力重重,但是兩岸有遠見的專家學者,應該透過各種研討會探討和平協議的問題,把所有可能遇到的問題都整理過,做好完善論述準備。而且兩岸當局簽署既然還不可能,也可以由國共兩黨先簽署和平協議,先做試驗、先探路,就像當年的春節包機一樣先做試驗,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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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u1 e4 _4 n5 n0 l- _公仔箱論壇  內戰是國共兩黨打的,國共兩黨共同發表和平宣言,結束敵對,簽署和平協議,雖然不具公權力意義,卻有安定民心的象徵意義。不管中國國民黨是在野黨或執政黨,和中國共產黨簽署黨對黨的和平協議都是“合情合理合法”之舉,其他政黨無從置喙。 # |9 a  U0 Y6 V3 G( j+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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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簽署黨對黨和平協議後,可以將之納入黨綱,使之成為和平黨綱,主張永久和平。這就像民進黨把“台獨”納入黨綱一樣,是民進黨的選擇,其“台獨”黨綱也會給人一種印象,國民黨把和平協議列入黨綱,其和平黨綱也會給人一種印象。這都是政黨的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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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評說,我們呼籲,國民兩黨應盡速共同發表和平宣言,確立兩黨堅持和平、絕不對抗原則。我們相信,朱立倫主席宣示“兩岸同屬一中”,雖然他依然強調“內涵、定義有所不同”,但對兩岸同國的表述確實比馬英九主席時代更清晰,國共兩黨在此基礎上繼續深化“兩岸一國”概念,應該是順理成章之事,相信中共應該願意掌握歷史新契機,推動兩岸關係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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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 B9 N6 n) O9 U/ U5.39.217.76  接著,兩黨應開始探討簽署黨對黨和平協議問題。國共和平協議可視為兩岸和平協議的先期試驗,確立兩岸在完成國家統一前的法律關係。首先,兩岸必須在法制上結束敵對狀態,在“國防”、“國安”政策上不以對方為假想敵,在涉外事務上兩岸應建立協商機制,國民黨應將國共和平協議內容納入黨綱,作為國民黨員選舉共同政見,並要求從政黨員在立法、行政兩院落實實行。等兩岸命運共同體的社會意識成熟了,兩岸當局就可以正式簽署和平協議,把兩岸和平發展推入中程階段。 5.39.217.762 a0 A9 h* b# R/ n' B4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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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評說,到了兩岸和平發展中程階段,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有了,就不會受到兩岸各自政治形勢的影響,台灣政黨輪替不再是兩岸和平發展不穩定的因素之後,兩岸可以開始討論“中國“憲法”相關事宜,這會是一個漫長的摸索過程,有了共識就可以完成立憲程序,達成“憲法一中”,進入兩岸和平發展第三階段的最終和平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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