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已婚項姓富商,在貿易協會擔任理事,2011年起,與余姓女秘書多次上汽車旅館偷情搞外遇,2人還同遊日月潭、墾丁夏都等地,共住一房。期間,女秘書還曾傳電郵給富商:「謝謝你讓我享受美麗的性愛」、「今天射這ㄇ多量,我再買蜆精讓你補3天」,富商妻子發現後,氣得怒告通姦並求償。法院認定2人至少通姦1次,將女秘書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富商則因與女秘書分手獲妻子撤告。
. n% }* j7 D( U% j; Stvb now,tvbnow,bttvb女秘書開庭時矢口否認,辯稱因富商長期服用高血壓的藥,自稱手淫後射精量很多,她才說要買東西給他補一補,並非兩人間發生性行為,但法官不採信。民事部分,法院今年一月判女秘書應賠償富商妻子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