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6日晚,當時懷孕七個月的華裔女子林美玲在自家經營的餐廳內被警員要求出示身分證件,隨後被強行戴上手銬,並收到一張刑事罰單。林美玲和丈夫對遭遇警員的惡劣對待而感到不滿。林女士日前表示已就此案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控告紐約市警和當時執法的七名警員誤抓以及其行為造成孕婦林女士早產。餐廳內的監控錄像記錄了警員如何對待、逮捕林女士的全過程。 (王君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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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玲和丈夫播放記錄案發經過的視頻錄像,並會議當時的情境:那是正值丈夫出差,林美玲臨時照看位於布朗士的餐廳,晚上9時10分,一位男性客人進店點餐,之後便坐在餐廳內,把手中的一個黑色袋子放在桌上。林美玲在廚房擦冰箱時,看到有三、四名警員走進她的餐廳,與那位客人交談,警員隨後詢問店主是誰,並要求出示店主的身分證件。林美玲向警員表示,餐廳的經營者是他丈夫,丈夫現人在外州,她沒有丈夫的證件。之後又進來幾位警員,七名、名警員一起要求林美玲拿出證件。只能用英語進行基本交流的林美玲不能完全聽懂警員的話,於是要求提供一名國語翻譯,「但他們無視我的要求」。林美玲撥通丈夫的電話後,警員不顧其丈夫的阻止,之後還是大力在林女士的雙手銬上手銬。有孕在身的林女士害怕動了胎氣,哭著請求警員不要這樣對待她,「可是他們沒有停止,在我摔到在地後,警員一把把我拉起來,強行拖到餐廳外,兩名女警員還對我搜身,之後推上警車。」律師王君宇表示,警員向林美玲開出允許他人在餐廳內喝酒的罰單,但該罰單次日就被打掉。「當時的警員沒有理由讓林女士出示身分證,開出的罰單也毫無根據。」王君宇指出,孕婦林美玲不可能喝酒,店內監控錄像也能證明;如果是因為店內客人喝酒就這樣對待王美玲,同樣不對,餐廳沒有酒牌,只是該餐廳不能售酒,並不表示客人不能在此飲酒,餐廳業主也沒有責任看管客人不能喝酒。此外,警員沒有權利要求林美玲出示身分證,也不應該私自到王美玲的手袋裡拿東西。警方的行為對林女士身體和精神造成傷害,還導致她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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