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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專門收集商家問題中總設“消費稅特工隊”

(吉隆坡10日訊)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中總)宣布成立以該會多位稅務專家及合格會計師組成的“消費稅特工隊”,專門收集及研究會員商家們所面對的消費稅問題,由中總代表繼續向財政部消費稅監督委員會,以及關稅局消費稅技術小組即時反映及處理。
$ i7 K! E* w) i* m5 c+ n公仔箱論壇中總總會長拿督林國璋指出,鑑於我國剛開始實施消費稅,工商界在適應期間難免面對問題,因此該會決定成立上述特工隊,協助國內華商反映與處理消費稅相關問題。
1 ]: c3 H% S7 x: X林國璋今日發表文告,針對目前備受爭議的服務費課題,以及消費稅4月1日開跑後,商家和消費者面對混淆等現象發表看法時,作出這項宣布。
# E- O, o" O9 l市場需時調適5.39.217.76( ~% x5 Y( C: u6 P+ o
他認為,商家及市場需要時間調適新稅制的推行,政府不宜貿然宣布任何政策變更或新指令,各部門對消費稅的闡述和宣布須確保一致性。公仔箱論壇. v( ~. t" ~- z: \4 ?1 V8 C
應撤貼收服務費通知指示
0 q8 \2 O  {# J% `8 q) Y4 e1 J公仔箱論壇中總促請政府,在服務費課題沒有取得任何解決方案及擬定明確指南前,馬上撤回商家擬繼續徵收服務費,必須先與勞工簽訂勞資集體合約及張貼徵收服務費通知的指示。
0 D' y2 l( b5 W9 P) m5.39.217.76林國璋在文告中指出,此舉是避免打擊各行各業,尤其是餐飲與酒店業的生意,並造成員工收入減少。他說,消費稅於本月1日正式開跑後,目前引起關注與爭議的是,商家是否應繼續徵收服務費。" P2 D5 k3 N/ E
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日前已發出指示,所有餐飲業與酒店業者,如果要向消費人徵收服務費,必須先與員工簽訂集體合約,同時張貼告示,告知消費人有徵收服務費,否則商家將被視為違反《2011年價格統制及反暴利法令》,並受對付。0 k; {: f" f3 q+ v( ^; h: \
商家陷窘境影響運作; S+ l! j: A! y# e& l# N# p4 ~, N6 y
他說,中總認為,政府倉促宣布這項措施,已引起坊間的混淆和疑惑,甚至有消費人因不滿同時支付消費稅和服務費,而拒付服務費,導致商家陷入窘境,影響運作。
( \3 }, Q5 q7 o- t8 @' g# S他表示,服務費(Service Charge)和服務稅(Service Tax)有別,服務費乃商家收取的費用,一般分配給服務的員工,世界各地包括我國餐飲業及酒店業向來有收取此項費用;服務稅則是商家收取後必須呈報並繳交關稅局,此服務稅如今已被現行之消費稅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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