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六日深夜、歐神父街發生的手提電話閃光燈令警員暈眩事件,治安警發言人稱,根據醫院提供資料,該警員暈眩是由於在黑暗情況下被強烈閃光燈近距離刺激所致。日前該警員有能力繼續擔任警務工作。 事件中被手機電筒照暈的交通警是在一九九七年入職。以手提電話強光射警的男子姓鍾,四十六歲,澳門人,報稱是裝修工人。 tvb now,tvbnow,bttvb: F% ]: r4 m2 ]! W* q
治安警發言人昨日稱,事發在二月六日晚上十時許,治安警接報到歐神父街處理交通阻塞的投訴,一名交通警到場處理該違例事件,並接觸到案中疑人,其人身上有強烈酒氣、與他人起爭執,交通警遂通知警局控制中心,由二區派出警員到場調停處理。 ! T& K5 A) @* X. B6 s* I0 c- Q, w
而交通警並通知多名警員到場處理現場的大量交通違例,至大約十一時許,案中男子上前質問交通警是否可離開現場,交通警作出解釋,由於他與糾紛事件交由警區同事處理,能否離開需詢問他們,期間交通警遂作出交通違例檢控,並勸疑人將阻街的車輛駛離現場,否則將被檢控。 0 K( M$ ?3 f7 H! d8 o$ z
疑人聽得可能被檢控、表現情緒激動以手機錄影交通警,更胡言亂語及粗言穢語,交通警即場提出勸告,如果再作出侮辱可被檢控,而錄影交通警時要保持不會阻礙警員進行警務工作。 5.39.217.76* ]3 J6 @- ]' O& h& ^. b
正當交通警不以為意繼續處理違例檢控時,疑人突上前以手機幾乎貼近交通警面部進行錄影,而手機的強光在近距離接近交通警眼球下、該名交通警暈眩倒在地上,疑人此際繼續以手機強光照射警員,及後增援的警員上前制止,而肇事男子見有警員阻止即拔足離開現場後被截獲。 8 C$ s5 k4 A0 K3 s) n
受襲警員及後送院治理,曾一度出現暈眩、雙眼黑矇及雙腿乏力。涉案男子酒精呼氣為一點零一克每升,他被控抗拒及脅迫,加重傷人,已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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