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的性騷擾事件,引發各種不同討論。性騷擾加害人是否可以理直氣壯的選立委,或者陳為廷的脫序行為是否有家庭社會背景,當然有值得探討之處;但這起事件中,還有其他的現象,同樣值得關注。 把時間拉回到太陽花學運期間:中天電視的談話節目「新聞龍捲風」,主持人和來賓對「太陽花女王」劉喬安的一番充滿性別歧視的言論,引發婦女團體和公民團體、領袖的大力撻伐,甚至要求NCC撤照,以及電視台更換主持人、停聘特別來賓,態度之強硬,令人印象深刻。 而陳為廷的性騷擾事件曝光,相同的一群人,卻有了完全不一樣的認知。「現代婦女基金會」肯定陳為廷「自己反省的態度」;婦女新知說「這事件已經是過去式,關注陳為廷當選後有沒有提出性別政策比較重要」;黃國昌說「這件事情沒有改變我對為廷的期許與支持」、「相關的究責程序已經結束」;王丹說「美國人可以原諒克林頓,因為他們知道他們選的是公眾事務的能力者,而不是私德的示範者。」 這些發表高見的團體或個人,都是這兩年各種「公民運動」的要角。其訴求之所以獲得肯定,相當程度來自於他們是非分明,敢做敢言的態度。可是對照他們在兩起事件的雙重標準,不但是非已不復見,敢說敢言的特質,也因即將獲取權力時,而被鄉愿、包庇取代,變化之快,比起傳統政客毫不遜色。 九合一選舉期間,民進黨婦女部曾對柯文哲的歧視女性言論,輕描淡寫的說「誰都沒權力丟石頭」,雖是政客嘴臉,卻不讓人意外。如今所謂的「公民力量」也以顏色決定是非,若還不知反省,就是「公民力量」的墮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