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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外逃貪官高山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曾挪用公款8億

9月12日上午,廣受關注的“高山案”在哈爾濱中院宣判,高山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高山曾任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8.02億余元,2004年12月,逃往加拿大,2012年8月回國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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