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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浦志強浮腫張思之三提“取保”被拒丁家喜案兩律師遭報復

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因參加六四研討會被刑事拘留,其代理律師張思之日前通報稱,浦志強的身體狀態不太好,原有較嚴重的糖尿病,現在又有了以前不知道的前列腺炎,相當嚴重,律師三度提出“取保候審”都被拒。而新公民運動參與者丁家喜委託的兩位律師蔣援民和隋牧青遭到北京海淀區法院報復,要求他們所在的深圳及廣州司法局立案調查。據新公民運動網站星期五晚間消息稱,北京律師浦志強委託的張思之律師表示,他“見過浦志強四次,高瑜只見過一次。浦志強的情況,從精神狀態來看還可以,他對他自己的案件有一個比較清醒的判斷,但關鍵在於浦志強的身體狀態不太好。本來他就有比較嚴重的糖尿病,現在又有了我以前不知道的前列腺炎,相當嚴重,因此引起了浮腫。原來我們認為他的浮腫是因為提審時間過長,現在看來不是。他的夫人是大夫,她認為是前列腺炎引起浮腫。這個情況就更嚴重一些,因為如果再發展下去,將造成腎方面的問題,比如腎衰竭。所以情況是嚴重的,我們曾經三次提出取保候審,但都未被批准”。記者周六多次致電張思之律師,但無法取得聯繫。今年6月20日,張思之原本向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提出會見另一位當事人、北京資深媒體人高瑜,但看守所卻安排浦志強會晤他。另外,已經被判刑的新公民運動參與者丁家喜的兩位律師蔣援民和隋牧青,最近分別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追究在庭審期間涉嫌“違規”內容,要求深圳和廣州司法局立案調查,兩位律師認為,此舉明顯是報復行為,整個庭審過程,兩地司法局人員均到場觀看錄像直播。蔣援民律師星期六告訴本台:“海淀區法院分別向廣州司法局和深圳司法局發出司法建議書,要求對我們兩人處分,深圳司法局處長告訴我,通知了海淀法庭,叫他寄來(庭審)全程錄像以後再立案,因為他們已經在現場旁聽過,所以他們要看全程錄像,不收到全程錄像不立案,這位處長參加了旁聽,聽完以後曾對我說,我沒有任何違反法庭秩序的行為”。記者:您認為海淀區法院的做法,有沒有法律依據?蔣援民:他們本身就違法,所以審理案件的材料都是複印件,用複印件審理案件,複印件舉證、質證,就是違法。有二十年庭審經驗,曾出任過法官的蔣援民說,根據法律規定,庭審各方必須提供原件:“我們要求舉證、質證,必須是原件,這是法律明確規定,因為複印件可以偽造,編造”。廣州律師隋牧青對記者說,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前幾天接到廣州市司法局的立案通知,要求他在7月17日前,提交代理丁案的相關材料,以接受調查。他說:“就說現在已經立案調查我在丁家喜案當中的違規行為,要求我把此案相關的比如合同、收費發票、委託書、法律文書、提交給司法局”。隋牧青認為,這是司法局對他參與新公民運動案的報復:“司法局有什麼權利看我這些東西,因為這屬於我業務範圍內的,而且我這些東西基本已經公開發表,我明顯認為這是後續有關當局對我參與新公民案的一種報復”。隋牧青在庭審中曾以離開法庭抗議庭審不公。他說:“我當時退庭抗議的時候,省市律管處的領導過來勸過我。但作為法官應該中立,而現在的法官完全充當公訴人的角色,公訴人所有的無理要求全部接納,而對於被害人指責、喝斥、我不認為我們有什麼過份的地方,但是法官違規是非常明顯的,公訴人的違規也非常明顯,但是現在調查的是我、是律師,這非常荒唐”。丁家喜參與聯絡及組織多個城市公民,發起要求官員財產公示活動而被捕。今年4月18日,北京海淀區法院判決丁家喜、李蔚、趙常青和張寶成四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罪名成立。丁家喜被判刑3年6個月、趙常青被判2年6個月、李蔚和張寶成各被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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