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教育部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4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修订)法案x,配合教育领域自由化政策,豁免申请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的程序中的“受部长邀请”程序,简化注册程序。
/ t! }0 @: Z7 U: |# m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叶娟呈向国会提呈这项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的修订案,删除法令的第22条文下的“邀请”程序。
( ~+ `" f4 ?5 y5.39.217.76根据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的第21及22条文,私立教育机构需要在部长的公开“邀请”后,再得到部长批准,方能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或是海外大学的个别院校。
) [9 R% P% q. m! x$ k. J9 [$ x在这项条文删除后,任何有意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及海外院校将无需再申请获得“部长邀请”,可以直接向当局提出设立高教机构申请。
' \' [( t! S8 q) S, ?公仔箱論壇在这项法案生效后,一切申请获得“受邀”的大学注册程序仍需要依据过往的条文。
6 v7 X# S% w5 F7 T7 _5.39.217.76配合第22条文的删除,教育部也提议更动第23条文,删除和第22条文相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