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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最高法明確禁帶酒水屬餐飲業“霸王條款”

據中消報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餐飲行業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于服務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條款(俗稱霸王條款),是餐飲行業利用其優勢地位,在向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中作出的對于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消費者可請求人民法院確認“霸王條款”無效。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H5 H: h3 m) n  z

% t# B: M/ @6 s' y) m# ~' o! K5.39.217.76    《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q8 R  }7 l2 v

3 n, d) C. M; _. ~, R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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