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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民進黨須慎防挺貪腐的幽靈重現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因貪汙案遭判刑八年定讞入獄,對此,民進黨上從「兩個太陽」蘇貞昌和蔡英文,到台北市長熱門人選柯文哲,乃至多數立院黨團成員,都在第一時間力挺郭瑤琪,指控這是「政治清算」。郭瑤琪雖已入獄,但爭議並未停歇。這樣的場景,其實並不陌生。近年,民進黨每逢黨內重要政治人物涉及弊案,皆會上演相同戲碼。如雲林縣長蘇治芬、嘉義縣長張花冠因貪瀆案遭起訴,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前立委洪奇昌因台糖購地弊案遭判刑,以及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等,每有偵辦進展或遇法院宣判,民進黨總是上下一心指控相關案件是政治迫害,並譴責司法不公。平心而論,這些民進黨內上下「力挺」的弊案,事件本質和弊情內容並不盡相同,有些案件或有不同見解,有些則是違法亂紀跡證昭然若揭。以台糖購地弊案為例,就是立委以「選民服務」之名,帶著政治「金主」登堂入室,要求國營企業為其大開方便之門。又如郭瑤琪的收賄案,看監聽譯文、行賄者證詞及內部會議紀錄,都已讓官商勾結事實無所遁形。至於王金平為柯建銘關說司法的案件,不論特偵組或檢評會的報告都直指司法關說確實存在;但民進黨仍然不顧是非黑白一致聲援王柯,立院紀律委員會並為柯建銘放水護航,甚至悍然為其修法,罔顧社會視聽。民進黨這種面對弊案的「團結氣氛」,不由得讓人想起它面對前第一家庭弊案的態度。當時,儘管種種跡證都直指扁家涉貪,民進黨也明白事態已無法遮掩,但全黨上下卻仍選擇堅持挺扁到底。令人扼腕的是,黨內少數有理想的同志稍稍發表意見,即遭其他同志質疑忠誠度並嚴厲打壓,因而有「十一寇」事件發生。直至今日,「救扁」仍是民進黨的主旋律之一。民進黨的做法,作用有三:一是混淆社會視聽:故意營造「司法藍綠有別」的氣氛,讓民眾誤以為國民黨仍在操縱司法,從而對執政黨產生反感;二是迴避政治責任:同志涉貪必使全黨蒙羞,「作賊的先喊抓賊」,用「受害人」的身分來掩蓋「犯罪者」的事實;三是藉此整肅黨內雜音,迫使可能知曉真相或企圖評論的黨內同志噤聲不語,以免真相外露,以便共同團結在黨的清廉假象之下。這種手法,也反映了民進黨言行不一的矛盾。面對國民黨的弊案時,民進黨總是義正辭嚴、未審先判;但面對自家人涉貪,卻往往不問是非、極力包庇。對內而言,這是政黨的道德墮落;對外而言,則是對司法的壓迫與對社會的誤導。這種雙重標準,也是民進黨道德形象日益剝落的主因。當年民進黨因為挺扁而不惜集體「挺貪腐」,結果付出慘痛的代價,接連輸掉地方及中央的選舉。如今,民進黨還在不斷「挺關說」、「挺收賄」,不斷挑戰選民的正義與價值認知;它有多少道德資產可以揮霍?真不怕挺「挺貪腐」的幽靈重現嗎?民進黨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否定,一直是以意識形態的歧異為藉口,來矯飾自己對體制的不認同。但在司法判決和道德標準上,民進黨若以為自己亦可享受一套超乎社會的標準,甚至可以透過政治力的營造,使自己不受中華民國司法的拘限;那麼,如此唯我獨尊、自行其是的政黨,到底還能服從什麼體制的規範?試想,今天民進黨只是在野,如果對於黨內涉貪、涉弊案件都要抗拒司法判決,都要透過政治手段包庇;當有朝一日,若它重新奪回政權,一旦各種弊案連環上演,政府體制內還有什麼力量約束其越軌行為?不必奢談什麼公理正義,民進黨要先學會坦然面對黨內同志的弊案,接受和庶民相同的標準接受司法制裁,才能證明自己有資格重新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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