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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桃園警酒駕連坐罰 分局長剉咧等

有鑒於員警酒駕重挫警方形象,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今年將祭出連坐重罰手段,要求警察局各單位勤查嚴管,只要單一分局連續發生2起員警酒駕事件,將從下而上連帶行政處分,分局長下台負責。 據警政署統計,桃園縣涉嫌酒駕員警從前年7人,增至去年12人,比率為全國各縣市數一數二。尤其去年初警察局明定酒駕被逮一律南北異動,但人數不減反增。 桃園縣去年涉嫌酒駕的警職人員有2名警官,包括1名督察系統出身,另1名警官還擔任主管職,後者被查獲時隱瞞警職身分,後來良心不安向所屬分局「自首」,該分局因此頒布不飲酒自律公約,規定加入的員警向分局長報備才准喝酒,否則查獲就要罰款,因基層反彈而取消。警察局「體諒」該分局長的苦心,未太苛責。 有的分局將酒駕造成的損失換算為實際數據,勸基層員警不要為一時失慮跟退休金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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