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與南投縣政府日前共同宣布清境農場開鍘名單,列管的一百一十八家民宿,最後竟僅七家不合法民宿遭下令停業。國人高度關注的議題,最後卻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讓人懷疑政府在國土防災上到底有多少決心? 內政部長李鴻源的處理力道與其先前的宣示完全不成比例,讓人意外。其間落差,除了明年大選在即的政治考慮外,主要因素是該到位的政策工具遲遲未能入列,再加上中央、地方各行其是,造成政策無法貫徹,即使問題已急如燃眉,仍遲遲無法採取行動。 仔細深究,中央的政策工具拖拖拉拉,未能完成法制部署,是主要癥結。包括立法院《國土計畫法》的立法延宕;《地質法》通過施行已兩年,但經濟部卻未依法公布「地質敏感區」,導致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土保安。再者,南投縣因應清境違法開發問題的「清境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案遭內政部退回重擬,也導致此一沉痾持續擺爛。更核心問題,是行政部門各自為政,各部會、中央與地方步調各異。 清境民宿氾濫成災,幾個關鍵時點須先釐清:當初政府安置滇緬孤軍成立清境農場,是在一九六一年;而清境民宿的大量爆發,則在二○○五年之後,各有不同的時代政策背景。亦即,違法民宿的追究,與滇緬孤軍安置完全扯不上關係。已有半世紀歷史的滇緬孤軍村落,早已融入當地環境;而後到的民宿則是沿公路兩旁大量孳生,取地利貪私利,忽視保育,對國土傷害極大。 針對此一問題,南投縣政府提出「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希作為處理清境沉痾的依據。問題在,這項計畫是否僅著眼於將民宿就地合法化,而未顧及國土防災?檢視清境特定區地圖,縣府將絕大多數清境民宿劃為無安全顧慮的可開發區,設若此一特定區計畫順利通過,豈不表示七成面積位於高、中地質風險區的清境皆可就地合法? 南投縣府面對清境沉痾,願以都計特定區計畫來回應,自有其可取之處;但前提是,這絕不可扭曲國土利用及都市計畫劃定分區原則。若把既存民宿無視風險劃入可開發區,豈不意味政府對不合法、不安全的建築也要概括承受?且因而產生的風險和成本,都將全部轉嫁給遊客和全民去承擔? 都市計畫法甫檢討修正,記取辛樂克、莫拉克教訓,把特定區計畫大面積改劃為保護區,這才是國土利用、防災避災的正道。清境較廬山海拔高出許多,地質風險也更高,清境平均海拔超過一千五百公尺,最高海拔更達兩千一百公尺,在這麼高的地帶擬訂特定區計畫,其實有違「海拔一千五百米以上是絕對保育區」的都市計畫鐵律。 從清境違法民宿林立,更暴露出單位間各自為政、及行政怠惰的問題。例如,《國土計畫法》是國土保安的關鍵根本,但立法院長期置之不理,甚至將法案退回提案部會,立法怠惰,是國土防災缺少根本政策工具的主因。 再如清境涉及的地質風險區域遲未公告,明明《地質法》施行已滿二年,經濟部也曾宣稱施行後九個月內將公布第一批地質敏感區,卻遲遲未付諸行動。如此行政怠惰,就算相關單位有整治決心,也因缺乏政策依據只能束手。 現況是,清境民宿絕大多數是取得地方政府核發登記證後自行擴建或增建,無視坡度陡峭、水資源不足,更無任何排水規劃,充斥商業牟利思維。對此,行政上本應有淘汰或處分機制,但從交通部主管的「發展觀光條例」、觀光局據以擬訂的「民宿管理辦法」、地方的民宿管理輔導條例均無淘汰機制。公務員犯大錯要革職、企業亂排廢水要勒令停工,民宿業者無視法令的強闖卻毫無淘汰機制,這又豈說得通? 「我們只有一個台灣」不是口號,清境事件是政府宣示決心的第一例,如何做到合情合理,需要各方支持。
' R9 Q( _7 B* M; Z+ N; G5.39.217.76
4 U- B6 E' X( E# b0 n( w: y5.39.217.76tvb now,tvbnow,bttvb/ k9 g# w8 F Y: I8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