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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從通風口鑽進房 性侵同居人女兒

13歲少女遭母親的賴姓同居男友性侵,她心生恐懼,每晚都反鎖房門,沒想到賴卻從冷氣通風口鑽入,再度染指她,直到她懷孕,其母才知道是枕邊人幹的壞事,但賴卻辯稱兩情相悅,台南高分院判他12年徒刑。 少女母親與朋友經營餐飲店,幾乎晚上都不在家,都請賴姓同居男友幫忙照顧。前年初,賴以帶少女吃晚餐為由,把人強拉到汽車旅館,少女見情況不對,趁賴到浴室盥洗想逃,卻被強押上床性侵得逞。 「妳敢說出去,妳就死定了!」賴嚴詞恫嚇,少女不敢告訴母親遭染指,但每晚母親不在家,就會反鎖房門,就怕再來侵犯。 過沒兩天,少女的母親、哥哥不在家,賴竟從未裝冷氣的通風口,爬進少女臥房,再次性侵得逞;後來因少女月事沒來,小腹微凸,其母起疑追問,才知道她遭賴性侵,且已懷孕四個多月,帶她到醫院做引產手術,並對賴提告。但賴辯稱,與少女日久生情,絕無強迫。 法官根據醫師鑑定,少女被侵犯後,產生創傷症候群,賴與少女相差30歲,賴又與少女母親是男女朋友,兩人合意性交的可能甚低。認定他為滿足一己私慾,對少女強制性交,嚴重違背倫理常規,也危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量處12年徒刑。 . {9 w9 R*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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