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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執法者不守法,人民怎麼辦?

「檢察官是法律的守護者,公義的代言人」,「執法者不守法,不要期待人民會守法」,檢察官應「竭盡所能避免傷及無辜,才能護衛司法的尊嚴」。以上這些話,是2008年王清峰任法務部長後首次出席全國檢察長會議時的致詞,從字面上看鏗鏘有力,但如果用來對照檢察體系的內鬥現況,對照檢察體系的社會形象,對照王清峰正在為檢察總長黃世銘擔任辯護律師的情節,會不會太諷刺了一點? 這兩天又是全國檢察長會議召開的日子,現任法務部長羅瑩雪也會出席致詞。但將法務部現況攤開來:除了檢察總長黃世銘已成被告之外,檢評會的報告對黃世銘和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各有指責,但此報告隨即遭最高檢發新聞稿反嗆。一堆檢察官、檢察長、檢察總長、檢察官評鑑委員,互相罵來罵去,且其中部分違法事實已送進司法機關審理;甚至羅部長自己都向外透露了「陳守煌一度連辭職新聞稿都準備好了,後來卻變卦」。 這番情節,不是形同發生在檢察體系內的「狗咬狗」嗎?檢察總長被檢察官起訴,檢察官被檢察長關說,檢察評鑑機制被檢察官痛罵,法務部長對檢察長「辭或不辭」萬般無奈……。當年王清峰部長懇切直言,「執法者不守法,不要期待人民會守法」,如此司法公信力大崩壞的局面,不正活生生在全國百姓面前上演? 檢察體系的違法濫權,及隨之而來的專業威嚴崩毀,比什麼都可怕。因為檢察體系是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檢察官起訴的對象是平民百姓;檢察體系如果不公正,如果接受關說,如果被指為「東廠」,如果內部有「上上級」壓力,如果拒絕評鑑,如果被指關說還要反駁「沒證據所以不辭職」,那要如何擔當「法律的守護者,公義的代言人」的責任? 檢察官當中有熱血公義、例如被稱為「菜市場檢察官」的鄭智文,讓多少平民百姓叫好;但也有事涉關說,卻連法務部長也無能為力的反面教材。這兩天的全國檢察長會議當中,請檢察長對於「執法者不守法,不要期待人民會守法」這句話關門自省吧。 9 p8 g; R' t; G+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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