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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兩岸互設辦事處的最後一哩路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表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人道探視問題,在不違反相關法律下,相信兩岸會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辦法。我方陸委會也表示,人道探視是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能否達陣的關鍵。 兩岸在人道探視問題上的分歧,儘管與兩岸法律差異有關,但真正癥結在於大陸擔心會造成領事探視的印象。我們在野黨確實主張領事探視權,但經過朝野協商,基本已形成人道探視的概念,這個概念既能反映我們刑法相關規定的精神,也能折射朝野某種形式的共識;也就是說,我們朝野已經從兩岸特色出發,將國際慣例兩岸關係化。大陸如果不能了解這點,一直堅持既有立場,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要達陣恐怕很難。 不過,從范麗青的表示似乎也透露出某些轉圜的氣息。就如范所言,從二○○九年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後,對於海基會的家屬探視請求,大陸海協會都積極協助。范所言道出一個現實,大陸其實已經認可並盡力執行了相關人道探視權,如果在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人道探視問題上,卻又持反對態度,豈不是自相矛盾。大陸似應循著「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所創造的形勢和慣例,調整立場,從而讓相關協商能儘快達成共識,並簽署協議。 另一方面,也如范所言,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是大陸最早提出來的。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確實是兩岸關係改善及和平發展的重要標誌,台灣方面也相對很積極地克服許多困難,並經歷許多過程,在人道探視概念上達成共識;人道探視權是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協商能否達陣的最後一哩路,台灣方面如果沒有守住這個立場,將來在立法院也不太容易過關。 其實,兩岸從二○○八年以來,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共同從兩岸特色出發,不斷地將包括WTO及FTA在內的國際慣例兩岸關係化,並且簽署了十九個協議。人道探視概念在兼顧兩岸特色的同時,也體現了九二共識的精神,因此大陸其實可以拋開疑慮,儘快和台灣達成共識,簽署協議。而既然朝野已就人道探視概念達成共識,在未來立法院審議中,希望朝野能理性討論,不要再出現激烈而失焦的攻防場景。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攸關兩岸關係及人民福祉甚巨,希望兩岸及朝野能從民本的立場出發,儘快促成協商的完成及協議的審議通過。 5 o# x: g& Y8 [0 O7 }. O0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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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聯合報】tvb now,tvbnow,bttvb: J9 g/ A; q% Y3 f,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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