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7日訊)男教師非禮8歲女學生案今日下判,推事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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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u; N% K0 t. f% k( A推事阿末蘇里欣宣讀判詞時說,他在聆聽控辯雙方的供詞後,認為控方證人無法說明非禮案的事發經過,只是一味聽聞受害者,即第三控方證人的說詞,而受害者與其他證人的供詞也有所出入。
* p+ d- T2 W f) ?! z" I3 {9 Z5.39.217.76他也說,控方在程序上有所失誤,沒有傳召受害者的同學出庭供證,後者是案件重要的證人。
7 [2 C3 I- B) T+ K: T5.39.217.76事發前,今年57歲的被告莫哈末法茲為首邦市雙威鎮一間國小的課外輔導班教師,但他已基於此案被停職。2 O% i, j! W7 ]+ k1 X0 Y+ f# W
被告是於2011年10月20日被控上庭,並於去年11月30日被判表罪不成立,不過,上訴庭較後批准總檢察署的上訴申請,並諭令被告重返八打靈再也法庭自辯。公仔箱論壇& h% v4 o1 c4 j; L* Y
控狀指被告在2011年3月29日,介於下午1時30分至6時之間,在校內涉嫌企圖觸摸8歲女受害者的私處。此行為已抵觸刑事法典354(非禮)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