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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非禮女生罪名不成立‧男教師當庭釋放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7日訊)男教師非禮8歲女學生案今日下判,推事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3 @! }2 Z8 N; v; b" O!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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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阿末蘇里欣宣讀判詞時說,他在聆聽控辯雙方的供詞後,認為控方證人無法說明非禮案的事發經過,只是一味聽聞受害者,即第三控方證人的說詞,而受害者與其他證人的供詞也有所出入。3 }) j/ c' `% M" G! c* L. A
他也說,控方在程序上有所失誤,沒有傳召受害者的同學出庭供證,後者是案件重要的證人。
; a8 y& G; f- V, `事發前,今年57歲的被告莫哈末法茲為首邦市雙威鎮一間國小的課外輔導班教師,但他已基於此案被停職。5.39.217.76: {6 U1 e5 }' X' C& l
被告是於2011年10月20日被控上庭,並於去年11月30日被判表罪不成立,不過,上訴庭較後批准總檢察署的上訴申請,並諭令被告重返八打靈再也法庭自辯。8 _# f( [1 f1 o6 F7 W
控狀指被告在2011年3月29日,介於下午1時30分至6時之間,在校內涉嫌企圖觸摸8歲女受害者的私處。此行為已抵觸刑事法典354(非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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