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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生變 為房產上法院

新竹李姓女子與博士班葉姓男子同居後合資在台南、新竹購買房產,前年兩人關係生變,兩地房子歸屬「權益」不一,引發男方不服,認為女方擅自做出「最後決議」,提出「請求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法院判男方勝訴,判決女方應將新竹房子所有權二分之一移轉給男方。 李女表示,新竹的房子當初是雙方各付一半頭款,之後由她付房貸,這個判決對她不公平,將上訴。 法官建議,男女雙方沒有明確身分關係前,最好不要有太複雜的財產關係,以免衍生爭端。 30多歲李女與葉男是博士班同學,民國97年底結婚宴客,但未到戶政機關辦登記,因此不算法律上夫妻。兩人97、99年間,在台南、新竹合資購買房產,產權各登記二分之一。 李女指出,100年間懷疑男方對感情不忠,彼此關係生變,為釐清財產,遂主張新竹房子歸她,台南房子歸男方。 男方則說,當時決議是各持有二分之一,否認同意將新竹房產歸女方的「最後決議」。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女方無法提出具體證據,證實「新竹房子歸女方,台南房子歸男方」,因此判決男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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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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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次數

  • jjwah

可憐,最痛苦莫過於此
錢的事情9 c8 U1 V0 Z6 `( q4 M; \! L6 P* L9 t: o
不管雙方感情有多好公仔箱論壇: M; d  h% `$ m& m0 X' o
最好還是分清楚一點好
: W2 C0 z8 J1 Y& _9 _5.39.217.76看過太多因為錢而翻臉的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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