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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兩岸互設辦事處 攻防更慘烈?

海基會駐陸辦事機構的預算已著手編列,而兩岸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相關協商進程正在積極進行中。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日前並向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表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不會受到服貿協議耽擱的影響。
' m! W% D7 T, c5.39.217.76但人們普遍關切:就算兩岸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取得共識,並且簽署協議,是否會步服貿協議後塵,陷入朝野激烈的爭議漩渦之中?服貿協議毋須立法,都在立法院引起激烈的杯葛,而需要立法的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將來朝野攻防,其激烈程度可以想像。8 G3 S# p$ P$ f* r" _; g& P
綜觀兩岸的協商進程,可以看出幾項特點:
' c) G* O7 [: f. r. h2 f# J' Ctvb now,tvbnow,bttvb其一、將國際慣例兩岸關係化,使國際慣例與兩岸關係的特色相結合,形成具兩岸特色的國際慣例;這些具體表現在雙方辦事機構及人員的安全、保障、便利及規範等內容上。公仔箱論壇4 c$ I+ y& c; k4 D& u
其二、依九二共識及以九二共識為底蘊的「一個中國」架構為頂層設計。兩岸以此頂層設計,涵容包括《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在內的國際慣例,讓兩岸關係能與世界接軌。
6 k  b. H9 f6 o* Z; \( V其三、兩岸人權觀雖有分歧,但正在尋求磨合交集點。我們的「刑事訴訟法」基本上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相適應銜接,而大陸的《刑事訟訴法》則迄今未能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要求標準完全銜接。這是兩岸對於探視權認知分歧的主因;不過,為兩岸關係發展大局著想,相信兩岸會找到交集點,對涉普通刑事案件的民眾,允許兩會人員探視,以維護兩岸民眾對等的人權。
& ?9 K4 k" \5 r5 {7 N! L; q* k其四、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立法,使其具有合法性和合憲性。行政院版《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基本上是以兩岸關係條例為母法,而兩岸關係條例的立法則以憲法一國兩區框架為基礎。
9 }% [. A0 r1 ^  S, I/ x目前在野黨也就此議題提出相關版本,鮮明反映在野黨的立場。未來朝野兩黨將環繞著上述兩個版本進行激烈的攻防,其力度絕不下於服貿協議。而因為行政院版是依憲依兩岸條例制定的,執政黨相對應可依憲力爭行政院版的過關。
4 A5 Z! g* y0 b為因應未來可能的朝野激烈攻防,建議:其一、由於此係重大國政議題,可參酌美國白宮爐邊談話的經驗,在朝野立院攻防之前,由總統親自發表演說,分析此議題合憲合法、對等尊嚴的特性,及其對兩岸關係及我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其二、依循朝野就ECFA及原訂服貿協議辯論之例,由公視主辦辯論,深化民眾對此議題的認知;其三、為長遠計,需考慮改革立法院議事規則,改變少數可以逆轉多數的不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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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聯合報
早晚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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