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寶安法院13日對“5‧15航班詐彈案[/url]”進行一審開庭審理,寶安區檢察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對被告人王洪亮提起公訴。
]/ e6 Z/ S: [$ l9 u9 a; j2 R1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39.217.762 A2 W. H* ^4 I% n( }
公訴方稱,被告人王洪亮出生於1986年,內蒙古人,有多次犯罪前科。2013年5月15日8時許,王洪亮用手機分別撥打蘭州、西安、北京、上海、烏魯木齊、南京六地機場電話,聲稱從西安、南京、北京、上海、蘭州等地飛往深圳的五個航班上有“人肉炸彈”,並對烏魯木齊候機樓派出所聲稱“有炸彈”,隨後其逃往東莞市。5月16日凌晨,王洪亮在東莞被抓獲。
1 P' z: g( h/ j* v* b6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v! e, O0 Y* u/ l1 u7 M; w: z公訴方表示,王洪亮的行為導致相關機場及安檢、公安、消防等部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進行防爆排查,致三家航空公司的五架次航班共758名乘客或備降或返航或延遲起飛,無法正常抵達目的地深圳,給乘客帶來極大心理恐慌,並導致後續20多個航班2000多名顧客延誤,對相關航空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9 o* J5 C! |% |. a
7 r/ n3 m d# o6 E$ D5 k4 D1 V% K5.39.217.76王洪亮在庭上供述,刑滿釋放後他曾努力融入社會,但感覺沒被平等對待,遂產生報複心理,王洪亮在庭審時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並當庭向社會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