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特宏興三六八號」船長與輪機長疑遭印尼漁工殺害,經海巡「巡護七號」馳援,在萬里以外的南太平洋緝獲。儘管這已創下海巡任務最長程的救援紀錄,但家屬仍痛批政府無能,外交太弱。 「特宏興」出海作業半年,船長竟在滿載漁獲後遇害,家屬的悲慟可想而知。然而,廿年來遠洋漁船海上喋血事件頻傳,早期是大陸漁工犯案,近兩年七件喋血暴力都是印尼漁工所為;這顯示外籍漁工的雇用制度有必要更張變革,與外交強弱則關聯不大。 說淺白些,台灣船東之所以偏好雇用印尼漁工,無非是因其「工資低廉」;儘管言語不通,但相對耐操。換個角度看,印尼漁工之所以易於在船上生事,甚至殺人越貨,也同樣是為了經濟動機:不論覬覦漁獲,或陰謀奪船,都有暴利可圖。遠洋漁撈航程長、作業辛苦,加上語言隔閡,管理困難,均易致衝突;一出事,台籍船長和外籍船工的懸殊比例,往往使船家陷於不利處境。 亦即,勞雇關係和利益的不對等以及工作環境的孤立,使遠洋漁船先天具有「高風險」特性。要降低風險,除了提高台灣籍幹部比例,增聘船上保安人員,或促請印尼及他國加強漁工的篩選,此外別無他途。這些,皆涉及人事或設備支出的增加,但為求安全,都是必要代價。 至於船長家屬責怪政府無能或外交太弱,從情理看來,實屬苛責。喋血地點發生在南太平洋茫茫海上,距離台灣一萬多公里,距離美國、澳洲、紐西蘭都極遙遠,插翅也難救援。若非正在斐濟整補的海巡船追緝四日,印尼漁工如今恐怕還駕著船在海上逍遙。 - Q" z8 y, d" g. t: M: f6 o
, g0 n, v1 H- D1 ?, o. Y; H【2013/07/30 聯合報】! e2 L. Y) r9 ~/ N9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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