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港澳台] 金融業有促進國內投資的責任

近年我國經濟成長遲緩,平均實質薪資倒退回16年前水準。政府提出許多政策,問題卻未改善,主要原因是政府總把責任推給國際經濟,也總以更自由開放做為對策,而未仔細瞭解我國經濟實際問題。政府只要睜大眼睛,看看那些自由開放程度低於我國之國家,在面對相同的國際景氣下,卻可以比我國發展得更好,就可知道國際景氣和不夠開放,不是我國長期發展遲緩的好藉口。政府只要看的直接一點,就可發現我國的投資低於競爭者,更低於我國以往的水準,這才是目前成長遲緩的首要因素,而金融業未盡到把儲蓄媒介成為投資的責任,則是問題繼續惡化的原因之一。 學過最初淺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各種產品都要由勞力、土地、資本和企業家精神等生產要素合作生產出來,在一定的技術之下,國家的總所得或總生產若要增加,就必須增加生產要素的總量或其利用率。其中,資本的增加是在短期內最可能藉政策影響而辦到的方法,因此當年我國才有獎勵投資條例來鼓勵投資和資本的累積。但近年來我國國內投資不振,五年來實質固定資本形成和民間投資皆低於2007年,去年淨投資更僅及2007年的六成,這當然會使經濟成長率下降;若依簡化的經濟成長模型,經濟成長率將會下降四成以上,也就是只剩3%左右。所以投資的下降已可解釋目前成長率低落的大部分原因,政府不須忙著找藉口。 有些國家投資低落的原因是缺錢或儲蓄太少,但我國錢很多。我國儲蓄超過投資極多,而使超額儲蓄或貿易出超高達GDP的7%,超額儲蓄率為主要國家中最高。我國貨幣機構的總存款比總放款多了53%或11.6兆元,可見我國投資偏低的原因不是沒錢,而是沒能力把錢提供給投資者。 然而,這幾年政府和金融業為國內生產性投資提供資金的努力卻太少,很多主張都只想到要增加金融業的業務或利益,也就是很金融業本位,而鮮少想到金融業支持國內投資的任務。政府的國際金融中心、亞太籌資中心、財富管理中心、人民幣境外中心、在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業務,以及提高金融服務之出口等政策,都是要服務外國人而不是促進國內投資。業者想的多是到國外發展或拿外國證券來國內銷售;證交所的TDR和F股,以及最近積極要發展之人民幣計價ETF,也都是要拿台灣資金投資外國企業。 相對於對海外發展或投資的熱中,金融業和政府在支援國內投資方面卻甚為被動。允許壽險業投資長期照護算是較重要政策,但其可行性及是否變相為允許業者擴大不動產投資,仍有待考驗。除此之外,政府近年並無其他促使金融業更積極支持國內投資的重要政策,甚至連口號也闕如。為配合知識經濟,我們曾主張政府應讓銀行有創新的融資方式,例如讓銀行放款時可取得一些股票選擇權,能由將來成功的企業中得到較多回饋,政府卻未去規劃;創投基金和工業銀行曾在新產業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但近年重要性也下降而未受重視。 在股市方面,對IPO和興櫃股票課徵高很多之證所稅政策,顯然會阻礙資金流向新興產業投資,政府卻為了面子而不改。學者曾建議利用我國資金豐富的優勢,成立東方NASDAQ,以上市提供資金為誘因,吸引國外新興高科技企業來我國投資生產或從事研發,政府應該以這些作法取代目前讓外國企業來台印股票換鈔票的TDR等政策。政府和金融業者若能多思考這類積極的作法,以我國豐富的資金,必可提高國內投資和經濟成長。 , `9 R6 [- r, Y) t8 X! R7 z

+ s! f! U; y& H5 r1 E0 E5.39.217.769 L( Q! _4 E% i5 T8 c. h2 R  d
tvb now,tvbnow,bttvb( Y7 q& {4 f- t* 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