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國家房屋公司(SPNB)建議政府在興建可負擔房屋的同時,應制定一套完善的機制有效控管其買賣,包括由土地局扮演把關角色,防止投機者有機可乘。8 s, b' L0 W8 _5 h2 k6 @- `
目前,我國沒有清楚闡明究竟誰符合資格擁有可負擔房屋,導致我國可負擔房地產的市場上,出現許多投機活動。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U# x+ h! h9 v, x3 q
該公司董事經理拿督卡馬魯今日是出席第4屆可負擔房屋計劃研討會後,受記者詢問時,這麼說。5.39.217.76: V7 a3 T4 d0 U8 W3 y
卡馬魯指出,政府有必要清楚列明何謂可負擔房屋以及符合資格購買的國人,例如根據一個大馬房屋發展計劃(PRIMA)的標準,可負擔房屋是低於40萬令吉,那麼國內所有40萬令吉或以下的房屋,都屬於可負擔房屋。5.39.217.76: @6 `' M6 E6 Y, e$ d; x' o2 Z
他認為,制定機制將有效的滿足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尤其是現今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超出市場的供應。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H$ j) t3 w' n1 M4 O3 A
他相信,這項機制也能減少投機買賣,不過需要土地局的把關,以確保可負擔房屋的買家都是符合資格者。
0 v$ a1 H9 H; E6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所有土地、房屋的產權轉移,也就是所謂的割名手續都需要經過土地局,因此土地局可以在批准可負擔房屋的分層地契前,確保買家是符合所定下的條件。”
. Q0 h1 c( v3 J6 E公仔箱論壇有鑑於土地局由州政府管轄,因此卡馬魯建議政府可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集合各州政府及各州土地局,以便全面的落實上述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