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研擬修法,將「陸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由六年縮短為四年,與其他「外配」同等待遇;綠營卻大表反對。民進黨主張維持六年的門檻,要求「生活從寬、身分從嚴」;台聯則更主張提高限制,要求陸配入籍六年後才能享有投票權。 綠營口口聲聲說人權是「普世價值」,但一涉及大陸人民,便視如蛇蠍;人權如此鋸箭二分,還談什麼普世?馬英九簽署國際人權公約時,民進黨曾大剌剌諷刺他說,台灣是「人權立國」,人權不是「時髦」,人權是「勇氣」;但如今一談到陸配人權,民進黨的勇氣就消失了,只剩霸氣和小氣。 這次修法,並非要「調高」陸配待遇,而是要將其長期受到的「歧視」待遇拉平。一直以來,陸配嫁來台灣,取得身分證的年限要比外配長兩年;此外,外配一入籍即可服公職,而陸配則有「設籍滿十年」的限制,處處受到貶抑。綠營用政治因素製造社會「次等公民」,甚至指控他們是「敵國人民」,這豈是開放社會的心態? 不止陸配,陸生來台就學許多條件也備受限制,都是綠營的仇中意識作祟。台聯立委說,若不限制陸配投票權,二○一六大選就會有十幾萬陸配影響選舉。聽起來煞是險峻,但試想,每逢選舉台商返鄉投票,不也時遭綠營扣上中國動員、忠貞堪虞等罪名。綠營連台灣公民都能任意抹紅,何況陸配?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要防止居心叵測者的滲透及破壞,應從國安及治安管道去防堵,而不是把國籍當成緊箍咒。波士頓爆炸案後,美國並未對伊斯蘭移民喊卡,可見他們知道反恐不是這種反法。 tvb now,tvbnow,bttvb- A3 Y) }* ^5 r7 o) u$ a2 E. P# a, ^
tvb now,tvbnow,bttvb% M) s' j& z7 t1 h. s3 q: G
【2013/05/12 聯合報】
3 o; ]3 q9 U( _% Q3 B5.39.217.768 E, {- d+ @4 i, c! K
5.39.217.76) w9 S2 {# q7 S- I4 ^5 p& t6 \(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