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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前最高法院法官佘錦成病逝

(吉隆坡22日訊)1988年在司法危機事件中遭革職的3名最高法院法官之一的丹斯里佘錦成,因心臟並發症而在上週六(本月20日)病逝,享年81歲。
/ T2 |$ f; g6 o, p7 stvb now,tvbnow,bttvb佘錦成和前最高法院院長敦沙烈阿巴斯,及另一名前法官已故丹斯里旺蘇萊曼,於1988年的司法危機中遭革職。
+ c. G% \- X# h9 Mtvb now,tvbnow,bttvb巫統於1988年年2月被宣判為非法組織,時任首相敦馬哈迪醫生過後修改聯邦法院第121(1)條款,把“司法權在司法”修改為“司法權在法律”,制定法院只享有聯邦法律賦予的權限。% l' o1 p& i0 `8 V1 r+ ~2 T
由於法院的權限遭削弱,時任最高法院院長沙烈阿巴斯和20名法官聯署上書國家元首,非議馬哈迪一再打擊和乾預國家司法。
" q( f. U1 D3 Gtvb now,tvbnow,bttvb不過,國家元首當時卻諭令沙烈阿巴斯停職,並設立仲裁委員會調查沙烈阿巴斯。仲裁委員會於1988年8月8日裁決沙烈阿巴斯“罪名”成立,並建議國家元首將他革職。
5 t& e4 d- V; d3 a0 d2 ?% i當時另5位最高法院法官因發出禁令給沙烈,以阻止仲裁委員會呈交仲裁報告書給國家元首,也遭停職查辦,後來其中兩名法官佘錦成和旺蘇萊曼被革職。
* h& U' V& B% j1 I0 J6 \3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008年,政府宣布支付撫卹金給6名前法官,以作為他們在司法危機中所承受痛苦的補償,其中旺蘇萊曼和佘錦成各獲200萬令吉的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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