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弊遭起訴的南投縣長李朝卿申請復職一案,原本內政部「依法辦理」的態度堅定,對外界的抗議聲浪不為所動;不料昨夜突然逆轉,主動依公務人員懲戒法將李朝卿送監察院調查,並以情節重大令他繼續停職。前後立場變化之大,令人咋舌。此舉確更符合民眾期待,有助紓解社會反感;至於能否讓馬政府蒙塵的形象逆轉,則有待觀察。 李朝卿涉案被訴是否絕對不得復職,在法律層面確有可以討論的空間;至少李朝卿還未被定罪,且過去的前例均容許復職。然而,這類貪瀆案件接二連三發生在向以清廉高標準自許的馬英九總統任內,而李朝卿大小通吃的惡形惡狀又極令人髮指,外界自然要以高標準來檢驗馬政府的處理。 從內政部態度令人驚奇的大逆轉來看,處理李朝卿的復職案,顯然絕不是李鴻源原先一句「依法行政」那麼簡單的事。如今政府態度丕變,回應了社會期待,同樣也是「依法辦理」,只是依的是不同的法。可見,法令的解釋並非僵固不化的公式,亦非羅掘俱窮之毫無選擇,只看主政者如何用法。無論如何,外界對內政部的「今是昨非」仍難免抱持疑問:若這次是在外界強大壓力下不得不然的處理,那日後再遇類似案件,是要依高標還是低標原則行事?換言之,馬政府在李朝卿復職案上的反覆,再次暴露自縛手腳的困境。 李朝卿涉弊,既是法律問題,也是政治問題,賴素如涉案亦是如此。政府對此案的反應過於遲鈍在前,馬總統亦未展現足夠的企圖與決心,才會在猶豫不決中上演此一前後反覆的大戲。試想,如果一開始就拿出快刀斬亂麻,治亂世用重典,即便手法稍過,亦可獲得民意讚賞。遺憾的是,當政者對連續弊案的政治效應掉以輕心,才會表現得如此臨陣張皇。 馬英九總統連任還不滿一年,「內憂(核四)外患(美豬)」、「變生肘腋(親信貪腐)」的挑戰紛紛湧至,他的清廉訴求已難以維繫,而治理績效長期低迷,亦無振作再起的訊號。到五二○連任就職周年時,他還能給民眾什麼樣的鼓舞與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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