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吳錦龍歷時六年偵破利用街友當人頭的犯罪集團,解救百餘名「流浪漢董事長」,被救國團選為今年十二位青年獎章得主之一。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表揚吳錦龍,送他一只受刑人製作的瓷器。 台中市社會局救助科社工員馬志政說,犯罪集團利用完街友即棄之不顧;這些街友都好幾個董事長頭銜,不符安置條件。他說,幸好檢察官查清真相,已有卅餘人接受安置和輔導。 吳錦龍說,有一次查獲一名街友為了五千元賣帳戶,簽下文件當人頭董事長,扛了龐大債務。街友反問他,為何不抓利誘街友的犯罪集團?他被點醒,開始結合警調、社會局建立犯罪的街友資料庫,分析犯案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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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5 J0 b) _" @' \7 B; o1 a* L7 I5.39.217.76【2013/03/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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