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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文林苑事件周年:別重演「都更怨」!

文林苑都更爭議明天屆滿一周年。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第三度與抗爭戶王家會面,並提出「第三公正平台」解決。王家雖仍強調「原地重建」,但同意出席協商平台,讓此事件露出一線曙光。 在王家同意協商的同時,經四年漫長等待煎熬的卅六戶同意戶,其權益也不應被忽略。在這一年的對峙中,同意戶也認為當務之急是盡快展開協商,「大家各退一步」;如此,不論王家或其他住戶才能早日回到真正的家。 文林苑案發展至今,有如一齣「都更問題現形錄」,照見都市更新的許多陰暗面。但從積極面看,若政府能就都更制度的缺失提出有效的改進,這場風波或者也能成為都更健全化的里程碑。 都更的原意,是在促進都市土地的再開發利用,達到復甦都市機能、改善社區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的目標。尤其,台灣經過幾十年的發展,許多老舊建物早已不符實用、安全及美觀的需求,也嚴重影響市容,推動都更有其社會意義及必要性。 問題就在,「魔鬼藏在細節裡」。實施都更的法規不僅潛藏諸多「陷阱」,加上政府注重都更推動「績效」,都更條例歷次修正多在降低門檻、簡化程序,讓都更變得容易,卻也讓許多不諳法律的居民受騙、受害。原著眼於公共利益的都更,反而變成建商或有心人士「集體分贓」的管道,飽受汙名。 文林苑的爭議已久,與其各方繼續互相指責,不如在「多數決」與「保障少數」間找到平衡點,回歸都更的初始意義,尊重地主意願及實用利益,而不必臣服在建商的利益原則下。至於政府應扮演什麼角色,該如何引入第三方作為仲裁,也都有可以汲取的啟發。 在文林苑爭議屆滿周年之際,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明天也要在立法院審查。執政黨已宣稱本會期一定完成三讀,勢必可帶動相關都更商機。其實,都更糾紛的一大癥結就是太重商機,而忽略少數意見的權益,讓「通贏」反成「皆輸」。因此,立法者不必好大喜功,應以追求務實為要,否則很難從「都更怨」中掙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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