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寄發具有性暗示及恐嚇字眼的簡訊給前男同事,造成對方夫妻困擾,士林地院認為李女的行為構成性騷擾,昨天判決要賠償賴精神慰撫金十五萬元。 賴姓男子目前在電視台擔任副工程師,過去在台中某公司工作時與李女是同事。賴的辯護律師徐鈴茱表示,法院判賠金額太少,會上訴,賴曾提及「李女跟我告白,但我從未與她交往」。李女律師邱錦添則說:「當事人機密,我不便講。」 賴與妻子主張,李女前年十一月到去年三月,寄十八封語帶性暗示及恐嚇簡訊給賴,內容指出「我好想你」、「我也想跟你洗鴛鴦浴!」、「真愛不需要帶什麼保險套」、「只好請徵信社調查您老婆,再找黑道把她揍扁」。 賴也說,李女曾到他住處外吵鬧,還數度打電話到他任職的公司騷擾,造成他生活、工作及婚姻受到影響,依性騷擾防治法、民事損害賠償規定,與妻子一同提告,求償二百萬元。 李女出庭辯稱,賴對她始亂終棄,感情不忠還「劈腿」,導致她患精神疾病;她因精神錯亂,難以控制行為才傳簡訊。但李女被問到雙方交往過程,卻無法提出交往期間二人的書信或照片,法官認為有違常情。 法官也認為,李女開庭時可以清楚答辯,精神狀態正常,以精神錯亂、無行為能力抗辯,只是為了脫罪。李女以簡訊多次對賴提出性邀約並語帶恐嚇,讓賴感覺被冒犯,造成賴精神痛苦,應該賠償。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 x b; Y4 v1 D0 P u%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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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 聯合報】5.39.217.769 O7 H% Y- z% T, {4 r.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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