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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黨國之間:從吳乃仁案談法和紀

民進黨新潮流系大老吳乃仁、洪奇昌,因賤賣台糖土地案遭判刑二至三年確定,須入監服刑。當年在野時,新潮流是民進黨內最講究理念與紀律的隊伍,如今卻落至創系元老因假公濟私而繫獄的地步。對民進黨而言,這摧枯拉朽的一頁,實是政黨由野而朝卻不知轉型的一大警惕。 此案發生在吳乃仁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洪奇昌引介其金主春龍公司負責人潘忠豪,欲將其承租之台中霧峰工業區等卅二筆台糖土地「轉租為賣」。吳乃仁除指示台糖人員配合行事,甚至下令降低底價,使春龍公司以低於市價二點五億元的價格取得這些土地。而台糖則因價差損失及負擔土地增值稅,而虧損四點一億多元。賣了土地還賠錢,這是案情主軸。
4 E( @8 D' o2 |在審理期間,法官認定吳乃仁為春龍公司護航的重要證據之一,是當時台糖資產管理處處長曾提醒吳乃仁:這些土地不在台糖年度售地計畫中,恐怕過不了立法院這關;而吳乃仁則大剌剌地答稱:「賣吧!大不了我在質詢時被臭罵一頓。」公仔箱論壇4 Y+ H% f& j' J
試想,賤賣的是國有土地,損失的是數億台糖資產;但在吳乃仁眼中,卻不過是他應付一頓國會質詢的區區小事。且聽這種口氣,他心中究竟把國家法紀和自己的權力看成什麼?把國家資源和政府權柄交到這樣的人手上,豈不危殆?
- l# N6 L/ }; P: f( D公仔箱論壇從表面看,吳乃仁賤賣土地案對照扁家涉及的各色貪瀆案件,手法和違法程度並不相同;檢察官並未查獲吳乃仁居間索賄收賄,或將特定好處納入私囊。但究其內裡,兩種犯罪類型「假公濟私」的本質卻如出一轍。陳水扁是把元首的行政大權稱斤論兩地出售,錢進入私人庫房;吳乃仁則是將國家土地賤價賣給政黨金主,金主再透過政治捐獻,將利益回饋給黨內同志。如此行徑,難道能美其名為「選民服務」?
6 o: v7 z6 }; F* P* ?$ P" A新潮流系是支組織嚴謹、理念清晰、紀律嚴明的隊伍,一向扮演民進黨「糾察隊」的角色。因此,當年扁家爆發貪瀆案後,在黨內率先發出檢討聲音的「十一寇」大多為新系成員,顯示其民進黨「紅衛兵」的封號其來有自。然而,隨著成員顏萬進因北投纜車貪瀆案入獄,創系大老邱義仁為巴紐十億建交案的荒謬劇下台,如今再加上吳乃仁、洪奇昌兩名大老因背信罪判刑;至此,新潮流的道德光環恐怕已經剝落殆盡。而如果所謂的「糾察隊」尚且無法把持,民進黨其他派系的道德紀律是靠什麼支撐?
. {( R5 V- _+ z) R2 \新潮流的高道德紀律,為何在執政後反而失去了把持能力?其中答案,或許能在吳乃仁稱「大不了被臭罵一頓」的話中可窺見端倪。吳乃仁的談話透露了幾點:一,在其認知天平中,對金主的回饋,要比手中的台糖業務重要;二,對黨友的「服務」,重於對國家和職務的忠誠;三,目無法紀,以為政治即可對付一切。換句話說,吳乃仁在長期在野中建立的政治價值觀,使他不屑、甚至輕蔑國家體制和法治,也因此埋下了粗暴決策、輕率賣地的禍根,最後終案發繫獄。2 v: s- Y8 w- G7 q$ a; T
講究政黨紀律,卻藐視國家法律,這不止是吳乃仁、洪奇昌或新潮流的問題,其實也是整個民進黨的問題。第一次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從在野而執政,卻不能認同體制或融入體制,反而不時踐踏及挑釁體制,終至深陷公義及法律之網。而第二次政黨輪替忽忽已過五年多,民進黨轉型的影跡又在哪裡?
4 v/ L+ p! h  M: Z% u) c) h4 d5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說來諷刺,當年民進黨以「黨國體制」攻擊國民黨,指其黨政不分;而如今,「黨」與「國」分際的質疑卻又落回自己身上。就吳乃仁的售地案看,民進黨還在喊「政治介入」及「司法不公」,卻沒有意識到自己一直把「政黨」看得比「國家」還大嗎?% B' n/ R0 K1 u  i1 |
吳乃仁、洪奇昌的入獄,勢將為民進黨派系權力結構帶來一番變化。但對新系中生代而言,與其繼續背負著這些大老行動悖離理念的包袱,還不如轉頭面對當下,好好思考如何將民進黨內的「轉型正義」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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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7 聯合報】公仔箱論壇; v2 N% A9 n/ R: N3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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