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投信基金公司爆發的盈正案牽涉公共退休金的代操、友輝案涉及炒作,本周則再度發生第一金投信基金經理人炒股拿回扣案。熟知共同基金運作與代操實務者,皆知投信圈類似弊案時有所聞,只是不易被發現,通常要有人檢舉才會曝光。主管機關每次都是弊案發生之後才針對該個案劍及履及處罰,但並未對潛藏問題有根本之處理,以致問題層出不窮。行政院要推以台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台,讓國人資金在國內機構操作管理,以及金管會要推年金與協助在勞退機制加入自選機制,以目前台灣之投信公司的品質,無疑是緣木求魚。 證券投資信託制度引進台灣20年,原始目的是想引導大眾資金讓專業投資機構操作,但卻演變成社會大眾出錢請「更厲害的人」來害自己,導致這十年來股票型基金無法有效成長,引發誰敢把錢委託投信公司操作的疑慮。 台灣的共同基金型態屬於契約型,投資人購買共同基金是持受益憑證,按其持有之受益憑證比例,分享該基金資產的淨價值。共同基金是由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簡稱投信公司)所發行,投信公司只要資本額3億元就可以成立,並可透過發行數個共同基金募集數百億,甚或數千億的資金;再加上近十年來,投信公司受退撫基金、勞退基金與郵政儲金(簡稱公共資金)的全權委託,代操它們提供的資金,而使投信公司之資金槓桿倍數超過「數百倍」以上。 因此目前投信公司所管理的資金,不僅包括風險性投資人,亦包含軍公教、勞工的退休金,以及郵政公司儲金(全民存款),由此可見投信公司與基金經理人的好壞,已經涉及全民的利益,但投信這個產業經過20年來的發展,還真是不爭氣。 投信公司由董事會代表股東管理公司,但投信公司規模小,董事會由大股東組成,而股東並非基金受益憑證持有者,因此發生只要出資3億元以上,就能操作數百億、甚或數千億資金之情事。而基金經理人手握數十億資金,若缺乏良好監督機制,對他來講可說是人性的大考驗。 台灣共同基金市場因為缺乏有效監督,過去的重大案例有基金經理配合投信公司大股東炒作特定公司股票,也有經理人與特定上市櫃公司大股東或市場派人士炒作股票(俗稱養小鬼),透過拿回扣自肥。而基金經理人、投信公司大股東也會以人頭帳戶配合進出,提早布局、早先下車,而最晚下車的是共同基金與代操的公共資金,導致經常看到是基金投資人與全民受害,而主導者、操作基金者獲取私人利益。 投信公司資金槓桿倍數超過數百倍以上,比銀行還高出甚多,超過主管機關的認知。而主管機關布重兵於銀行監理,但對共同基金監理卻著墨甚少。雖然主管機關在投信公司的制度與監理,設有保管機構讓投信公司不碰錢,而且在利益衝突與投資流程都有一些規範,但共同基金與代操弊端卻屢見不鮮,主要是主其事者不瞭解問題或忽略問題的重要性。 目前已是投信產業危急存亡之秋,不僅是民營投信公司弊端叢生,連公股管理的投信也淪陷。共同基金的弊端非台灣僅有,有國家甚至在金融主管機關之外,再增加獨立的基金監督委員會,可見對於投信公司之資金槓桿倍數遠高於銀行的重視。有鑑於此,金管會應強化投信公司董監事功能,以及要求投信母公司(金控或證券商)對投信的監督,同時金融檢查也應布及投信產業。再者,相關主管官員必須熟知股市炒作與手段,否則有檢(監)但查不出弊端,也是徒勞無功。另外,研究當共同基金涉及重大違反信託精神之態樣,讓投信公司應負有連帶賠償責任的可行性,也是解決問題管道之一。 公仔箱論壇3 I& M' ] S: [3 \, K9 a6 ]$ H" l; V
% F( O: f5 |+ Y2 }( b& k【2013/03/06 經濟日報】
& [( z# R1 R# f' z7 b1 L
& V8 N: U! `* m K/ f. Y# }公仔箱論壇
8 M0 b9 |# j2 G7 m6 O( m) A' o0 T5.39.21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