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電/美國掃蕩美國公民海外逃漏稅的努力獲得進一步進展。美國財政部14日說,已與瑞士簽訂跨政府協定(IGA),同意向美國國稅局提供美國人在瑞士銀行擁有的帳戶資料;另外還有50個國家地區正在與美國就此展開談判中。 ' A1 @, }8 s! l" M& W' }+ E4 H
7 e) U5 E- x6 |( {/ s1 z" u0 F7 H公仔箱論壇 據外媒報道,美國已與英國、丹麥、愛爾蘭和墨西哥簽訂類似協定,以落實2010年開始施行的“肥咖條款”(FATCA,外國帳戶遵守稅務法),但與做為美國主要貿易夥伴的加拿大和中國的協商還沒有突破。 $ v4 _* i r% o/ i8 I- j$ ^
$ H7 ]$ g$ ?2 o) |tvb now,tvbnow,bttvb 台灣也正在與美國進行談判,尚未簽訂協議,因為其中涉及諸多存戶隱私的法律問題需要先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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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宣布的這項協定仍需獲瑞士國會通過核准,可是不需由美國參院通過。這項協定並非互惠性質,因此美國國稅局不必向瑞士提供瑞士公民在美國銀行的帳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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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肥咖條款擬定兩種不同的IGA模式,以前都採用“第一種模式”,使這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可以經由本國稅務局,向美國國稅局提供美國帳戶持有人的資料。 5.39.217.76( _, f$ F: E' D"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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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瑞士簽訂的協定首次採用“第二種模式”,規定瑞士金融機構必須直接向美國國稅局提供美國帳戶持有人的資料。 tvb now,tvbnow,bttvb& |: z; b; d. }: y0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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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咖條款規定,美國公民、持有綠卡或是三年累計經常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只要個人或企業銀行帳戶超過5萬美元或25萬美元、保單現金價值超過14萬美元,就符合查核的門檻。這些金融機構必須通告美國國稅局。拒絕合作的金融機構2014年將開始受到重罰,並可能被拒於美國金融市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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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瑞士銀行不致違反本國的金融保密法,與瑞士簽訂的IGA並未規定在美國客戶拒絕合作時,瑞士銀行必須自動向美國國稅局提供其資料,不過美國國稅局仍可以透過瑞士政府當局獲得這些資料,只是必須多費一些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