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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鞋嗆馬被傳喚 獨派:哪有罪

獨派人士王獻極日前向出席世界人權日活動的總統馬英九扔鞋抗議,並辱罵園區工作人員,昨天被新店警分局傳喚到案時,動員約40名獨派人士聲援。警方訊後將王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合法集會等罪嫌函送。 「丟鞋子犯法嗎?嗆馬無罪!」獨派團體昨天高舉以馬英九總統及球鞋照片合成的海報,在新店警分局門口集體脫鞋,丟向海報抗議警方小題大作、戕害人民言論自由。 新店警分局長金浩明表示,侮辱公務員、妨害合法集會均非告訴乃論,傳喚王只是調查案件的必要程序,絕非秋後算帳,犯罪與否由檢方認定。 王獻極諷刺說,世界各國元首只有美國小布希總統、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遭人丟鞋抗議,他向馬英九丟鞋,是讓馬英九躋身「世界3大強國元首」之列。 王獻極選擇昨天下午2時28分走進分局製作筆錄,他說是為象徵「228」的歷史意義,但拒絕回答警方所有問題,僅花10分鐘即完成筆錄製作,走出分局繼續演講,直到3時40分警方第1次舉牌才宣布解散。 對王獻極指控只有台灣約談以扔鞋表達抗議的民眾,警方表示,向小布希扔鞋的伊拉克記者,事後遭法院依攻擊外國元首罪嫌判處3年有期徒刑,王的認知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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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向人扔鞋沒罪,咁系唔系我叫一千幾百人對住這位王先生狂扔都得呢??扔鞋有沒法律條文規定有沒罪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肯定向人扔野就算法律不判有罪,都過不到道德這一關。如今社會,扔野已經成為一種文化,可能好多人覺得,這只是我打算宣洩,包括香港某D議員,我覺得,甘樣做既無聊又無恥,何謂君子動口不動手?希望很多激進派人士自己想清楚,你地的行為,到底有沒觸及道德底線,不要成日咁無聊兼咁無知,搞低曬整體的素質,俾人睇低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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