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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28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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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規定禁嚴刑逼供
2012-12-28  
: h; q5 ]. P9 R C/ l& b" K$ \公仔箱論壇公安部日前公佈新修訂的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要求公安執法時尊重及保障人權,列明嚴禁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嚴刑逼供等行為。規定又要求,前線人員拘留疑犯時必須通知家屬;扣留期間疑犯享有飲食和休息權;警方盤問疑犯時,則須全程錄音或錄影,不可以剪接刪改。另外,疑犯可自行聘請律師,就算涉及涉密案件,疑犯聘請的辯護律師人選,亦毋須經當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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