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的台灣,無論名媛或OL突然興起「嬌蕉包」熱,形成時尚旋風,也引來愛馬仕的訴訟官司。纏訟經年,日前業者認罪,面對著道歉、賠償、銷毀。嬌蕉包真的是「剽竊」「仿冒」嗎?這個案子提供了我們一些省思—仿冒認定是不是應保護創作空間。 嬌蕉包是普通的帆布包,只不過上面印上愛馬仕柏金包圖樣,就讓愛馬仕一狀告上法院;但就文創的角度而言,「嬌蕉包」卻是一個傑出的作品。以文化層面來說,真正的柏金包一只賣數十萬台幣!這是資本主義體制下,所謂「名牌」哄抬價格與操作名人的商業模式,經由名人使用塑造為參考團體,自然就有一群「名媛」或期待成為名媛的女人願意支付高價盲目跟隨。 這種價格與價值不成比例的「名牌」操作模式被嬌蕉包輕易顛覆了,名牌只是符號而已,一只一四八○元,其功能與數十萬元的本尊柏金包並無差別;此外帆布包代表著「大眾消費」,而柏金包則是「奢華消費」,這二者本無交集,但因嬌蕉包的出現,成了「名門」婚禮送予來賓的禮物,台北「名媛」也人手一「包」,「大眾」與「奢華」終於有了幽默式的交集。帆布嬌蕉包嘲弄了資本主義體制下的「名牌」,提供名牌消費的反省空間,其深層的文化意義應該被肯定。 就創意層面而言,嬌蕉包使用的方式是符號的重組、再製與再現,這是被認可的創意表現方式,美國普普藝術就是這樣的精神與表現—強調「真實」元素,要表現的「就是這樣」。 嬌蕉包是「仿冒」嗎?其實未必,如果這是仿冒,普普藝術的代表人物安迪沃荷將他人所畫或所拍的毛澤東與瑪麗蓮夢露的畫像,重新上色套印,那也是仿冒了。安迪沃荷在一九六四年的展覽,更將當時流行的Kellogg玉米片、Campbell番茄汁、Brillo香皂盒、Mott蘋果汁的包裝做得與原物件幾乎無異,那更是仿冒。不過當時美國藝術界認為,這是透過「複製」、「仿製」將消費商品帶入藝術領域。 嬌蕉包複印柏金包外觀,有沒有減損愛馬仕利益?似乎也沒有,一個是皮包,另一個是印上去的帆布包;一個賣數十萬元,另一個賣千餘元,只有白癡與白目才會認為是同一款,更何況買得起柏金包的,不會因有了嬌蕉包,而不買柏金包,至於買不起的,本來就不是愛馬仕的客群,何來「利益減損」。 嬌蕉包事件讓我們認識跨國公司的強勢,面對商業帝國主義的「智慧財產」大纛,若加上官署不察,本地公司只能「割地、賠款」。嬌蕉包顛覆資本主義體制下所謂「名牌」,並未顛覆資本主義本身;「複製」、「仿製」是普普藝術常用方法,而「複製」、「仿製」正是大量生產的基礎,也是資本主義的精神,經由大量生產,才能大量廣告,最終完成大量消費,嬌蕉包正是利用名牌的重組與再現,形成流行時尚,自己成為資本主義的一環,但也葬身於資本主義遊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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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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