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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非法电讯塔僭用槟州徽 30居民不满拉横幅抗议

武吉淡汶芭尾也出现一座“僭用”槟城州徽和绿色清洁标语的非法电讯塔,为了家人健康着想,逾30名居民拉横幅抗议。
7 v0 L5 @( M& b- F5.39.217.76到场了解状况的首长办公室威省区公共投诉局主任陈宗兴州议员指出,当地居民周一向他投诉此电讯塔,并称已在两周前有向当地州议员刘子健投诉,但至今未见任何行动。公仔箱論壇9 {/ d1 ?1 B8 h& @. I) L
有欺骗槟民之嫌
5 E' ~% [' k3 C! C- y5.39.217.76“其实,刘子健接到居民投诉后,即刻向市政局反映,市局也在11月20日依据1974年地方政府道路、沟渠和建筑物133法令第70条文,发出警告信谕令地主或建筑物主人即刻停工,并在一个月内必须拆除这座非法电讯塔,因此,希望居民别错怪刘子健。”公仔箱論壇) w/ u& K& H$ s3 r) b' T% @( m
陈宗兴表示,在周一接到芭尾居民投诉后前来现场察看,发现3名承包商员工正进行驳接电线工作,而这座电讯塔顶端广告板和昨日在大山脚被投诉的非法电讯塔雷同,皆印上槟州之州徽,有欺骗槟民之嫌。”( H9 [. ]1 ~2 K/ T
“根据地方政府条例,45米以上的电讯塔必须距离住宅区30米、商业区20米及工业区10米,而45米以下的则需距离住宅区20米、商业区10米及工业区5米。而芭尾这座电讯塔属于45米以下。”公仔箱論壇+ s2 m9 E: s3 C: T  q
他说,凡不符合市政条例规格建筑物即使获得地主同意也不被接受,必须马上拆除,另外,任何单位要使用州徽也必须获得州秘书署的允准,而他很肯定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9 ?" G, c5 R; ]4 U, H4 P他透露,有关电讯塔承包商将在槟州设立5个电讯塔,目前已在威北、威中、威南建了3座,而槟岛乔治市2座还未动工。
4 {: m* s# K" [) }# ~( w4 M地主被误导出租地段: O) u1 }. c, o: F' F$ `
在场的地主邱友槟(76岁)和林亚叶(61岁)声称,他们租借地段予电讯塔公司时,对方告知是竖立大型广告牌用途,他们是被误导把地出租。
, e# B4 @% n% c4 C. B! o4 e公仔箱論壇他说,他们和对方签署的合同有效期是7年,期满可在双方同意下再续约8年,每月租金是1500令吉。, j# @7 c/ W- T5 Y+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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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淡汶芭尾居民大力反对该区出现电讯塔。小图为非法电讯塔“僭用”槟城州徽和绿色清洁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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